楊恆均(圖片來源:X平台/楊恆均 @yanghengjun)
【看中国2024年2月14日讯】(看中國記者王君綜合報導)5日,遭關押5年的澳洲籍華裔作家楊恆均(本名楊軍)被中國北京法院以間諜罪判處「死緩」,而引發澳洲當局、社會及其家人震驚。他的起訴書已於社群媒體上曝光,楊遭控在1994年到2002年期間,利用於海南省國家安全廳任職機會,而在香港等地以總共約440萬港幣(大約新台幣1785萬元)代價,來向台灣軍事情報局出售了40份機密文件。
據稱,協助楊恆均和台灣軍情局之間聯繫的香港女友吳彥諺,她也涉及了間諜罪,將會另案處理。在起訴書中顯示,吳彥諺還比楊恆均稍晚被調查,但在同一時間遭到逮捕、起訴。
楊恆均是在本月5日遭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刑2年,不過當局並沒有公布相關的案情。香港《星島網》於12日披露,美國的民運人士陳闖創於社群平台X上貼出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於2020年對於楊恆均的起訴書,由此坐實楊恆均自稱曾經於國家安全部門任職之傳聞。
據報導稱,起訴書中指控楊恆均在1994年4月至2002年期間,指使其女友吳彥諺於香港郵寄投靠信給台灣的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並接受了台灣軍情局人員賦予蒐集和提供情報的任務,且提供化名「江平」和專用的聯繫地址。楊恆均利用了在海南省國安廳工作之便,就借閱國家機密文件來進行拍照和拷貝,並製成錄影帶或者存入電腦磁碟,還多次與台灣軍情局人員於香港等地見面,先後總計交出了存有40份文件資料的錄影帶及磁碟,同時收取間諜經費超過22萬美元和270多萬港幣;之後經國家保密局鑑定,其中有31份文件是絕密級國家秘密,9份為機密級國家秘密。
澳洲華裔作家楊恆均起訴書(圖片來源:網路)
起訴書中透露,楊恆均是在2019年1月遭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監視居住;在7月被刑事拘留;而於8月遭逮捕;2020年3月23日,楊恆均涉嫌的間諜罪一案偵查終結,被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楊恆均的導師悉尼科技大學教授馮崇義曾經披露,判決書中指稱楊恆均1994年於香港工作期間對台灣情報部門提供情報,楊恆均已經否認所有的指控。
至於楊恆均的女友吳彥諺,同樣在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於2020年發出的起訴書中指稱,她是1967年出生於中國海南省的香港居民,曾經用名吳豔,且化名為「陳妮」,在案發之前是香港足X健(疑似足浴公司)的職員。據楊恆均的起訴書中稱,吳彥諺是受到楊的指使,而在香港郵寄投靠信與台灣的軍情局進行聯繫,也曾經與楊恆均一同與軍情局的人員連榮宗等於香港等地見面。
吳彥諺因為涉及了間諜罪,在2019年2月遭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監視居住;在7月遭刑事拘留;8月被逮捕;2020年3月遭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楊恆均總共有2段婚姻,其與而前妻育有3名子女。
楊恆均妻是「知名五毛」:共產黨怎麼這麼壞
澳洲華裔作家楊恆均在2019年1月於廣州機場入境中國之時遭到逮捕,而後在北京國安局大紅門看守所關押長達5年。
楊恆均的家人說,他們對於死緩判決感到震驚與悲痛,且稱這是一個最壞的預期。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迅速發表聲明表示,感到非常震驚,且召見了中國駐澳洲大使。
中國大陸的資深記者高瑜在X(推特)披露出法庭上的一些細節。
高瑜於推文中表示,當時楊恆均拒絕認罪,且在法庭上一言不發。根據他的家人披露,他曾經遭訊問達300多次,還遭嚴刑凌虐6個月。
推文還說,他的妻子袁小靚(其網名染香)在出席宣判之後,除了拒絕看判決書外,還對友人嚎啕大哭批指,「共產黨怎麼這麼壞」,友人回說:「你才知道」。
由於染香具有大五毛的背景,但有網友對此表示懷疑,而高瑜回復說「在這5年之中,她已經說了不止一次。」
染香在2000年代是網絡名人,且具有新浪微博認證的「大V」(指知名人物)資格。由於染香支持中共官方的立場,還經常發言攻擊批評立場相左人士,而讓她有「知名五毛」、「大五毛」的外號,甚至她還自稱是「五毛黨主席」,且以此為傲。
在楊恆均被抓之後,她曾經接受媒體採訪,並哭訴了楊恆均如何遭當局帶走,且家屬與律師都不讓見,自己已經處於很崩潰的狀態。其中也提及,楊恆均遭到逮捕之後,隨丈夫一起回國的袁小靚也遭中共限制在上海,且不能夠離境。她呼籲澳洲當局應該關注「自己的公民」於海外的人權狀況,並給他的丈夫「一點點的關懷」。
楊恆均:遭中共刑求 腎長囊腫 只能靠2顆牙進食
根據澳洲《衛報》報導指出,楊恆均的身體不適已久,澳洲駐中國外交官在去年7月間探視楊恆均,獲知他的腎臟長1個10公分囊腫,可是當局並未立刻提供治療。隨後澳洲駐北京的使館人員,才將此情況告知馮崇義。
據楊恆均家人的轉述,楊恆均在關押的期間遭到超過300多次審訊,以及長達6個月的嚴刑凌虐。
2021年,據法新社見過一封楊恆均傳給支持者的訊息,他表示,頭6個月…真的是一段非常慘的時期,他們折磨我。…現今我遭關在一個比監獄還更糟糕的地方2年多了。由於牙齒的毛病,他現在僅能靠2顆牙進食。
楊恆均強調自己是「百分之百無辜」,還透露他曾經嘗試希望法官排除偵訊紀錄作為證物未果。
楊恆均表示:「這是違法的,是刑求。」他指控北京當局以一台「隱藏攝影機」,「我接受偵訊之時,被告知我必須認罪。…可能是有人想要報復我。」
楊恆均又稱,他請求法官准許能夠提呈證據且傳喚辯方證人,但都遭到駁回。他也不知道自己遭控替誰刺探情報,「這並不是意識形態的犯罪,被控的是間諜罪。可是我替誰工作?…我不替澳洲或者美國工作,我僅為人民寫作,為法治、民主及自由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