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濟並不能實現農民共同富裕。(圖片來源:GREG BAKER/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4年7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正鑫綜合報導)在中共三中全會之前獲人大常委會通過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受到關注,分析指農村集體經濟並不能實現農民共同富裕。而作為中共權力金字塔的底座,縣域財政與經濟危機已經爆發,中國經濟也堪憂。
農村集體經濟並不能實現農民共同富裕
在中共三中全會召開之前,中共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出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是否意味著中共三中全會將會推出重大的經濟政策,使農村重回計畫經濟,甚至重返昔日的人民公社的集體經濟?然而,觀察人士指出,實踐早已證明,中國的農村集體經濟並不能實現農民共同富裕,若農村再走回集體經濟大鍋飯、甚至人民公社的老路,農民只能會更苦;農村只能會更窮;農業也只能會更危險。一些分析人士認為,這是要重返1978年中共「改革開放」前長期實施的集體經濟發展道路。
7月13日,據美國之音報導,澳大利亞悉尼科技大學中國問題研究副教授馮崇義表示,中國現在面臨一個大問題,就是在經濟下滑和發展困難重重之後,是不是要重新考慮土地私有化,以此提振經濟發展的活力。但是現在卻逆著時代發展的潮流,以法律的形式強調集體經濟和公有制。「如果要回到人民公社,那就是共同貧困,而不是共同富裕,所謂的根本利益,完全是黨的利益,黨要鞏固政權、對社會控制的利益,而不是人民本身的利益,這個根本是一個謊言。」
他說:「不僅沒有把耕地或者其它土地私有化,現在還甚至打農民宅基地的主意,一些地方已經實施,讓農民住進樓房,然後把宅基地拿回來,把它集體化,把它公有化,所以現在他是走相反方向的。」
旅居美國加州的文化學者吳祚來認為,中共以頂層設計來強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把傳統社會中的經濟自由、保障私有財產和生命財產等個人主權,納入到所謂的集體,或國有的編製之中。但是,強化農村集體經濟對農民來說沒有任何好處。
吳祚來說,去年和前年習近平還在強化農村的土地承包,但是在幾年的疫情之後,特別是在國際形勢進入冷戰狀態,中國經濟問題嚴重,城市經濟已不像以前那樣高速發展,外向型經濟也已失敗,經濟發展停滯不前,大量的城市就業問題,農村外流人口要回歸到農村,在這種情況之下,中共製定法律,重新在土地公有制上,集體所有制上進行全盤規劃,防止底層可能出現的動盪和危機危及中共政權的穩定。
分析:中共把鬼主意打在了農民身上
海外智庫「天鈞政經」的研究員任重道撰文《新法律將實施 中共的鬼主意還是打在了農民身上》指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使中共觸手更準確的伸進了農村最小的單元細胞內--組級。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第二條明確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指以土地集體所有為基礎,依法代表成員集體行使所有權,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雙層經營體制的區域性經濟組織,包括鄉鎮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組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隨後第三條就直白的透露了中共的意圖:「提升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凝聚力、鞏固黨在農村執政根基的重要保障。」
並且在第十八條死死的限定住成員身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因就學、服役、務工、經商、離婚、喪偶、服刑等原因而喪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
文章指出,中共似乎要用一年時間重新劃定城鄉二元結構,所謂城鄉二元結構,就是在制度上把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在身份上分為兩個截然不同的社會群體,公共資源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務等向城鎮和城鎮居民傾斜,農村得到的公共資源和農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明顯滯後於城鎮和城鎮居民,農民不能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這樣說的原因是另外一則新聞:安徽鳳陽、江蘇南通、湖北鄂州等多個地方政府,近日同時出臺鼓勵農民放棄宅基地進城買房的政策。
例如,安徽省鳳陽縣的文件寫道:涉及需要安置宅基地的本縣農村居民,如自願放棄宅基地安置併進城購房,在原宅基地歸還村集體用於復耕復墾並拆除建(構)筑物後,一次性給予5萬元(人民幣,下同)購房獎勵(與貨幣、房票安置、購房補貼不同時享受)。
文件的標題就寫出「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的語句,所以這和鄉村振興、城鄉融合、深化改革等等熱點命題無關。只是單純的鼓勵農民進城買房,以此完成去樓市庫存的任務。
文章強調,中共為瞭解決城市的房地產危機,犧牲農民的利益。而給農民那些補償或獎勵,相當於勸人買奔馳車又給了10元代金券。目前鳳陽縣新房均價在每平米5000元左右,一套90平米的新房,按照15%的首付款是6.75萬元,農民如果獲得5萬元獎勵,再自己湊一湊錢,就可以首付後「進城」了,政府可真是把算盤打的噼啪響。可結果是把農民唯一能立足的宅基地收回,等於把農民最後一道防線也拆除。並且鳳陽縣沒有意願拿出資金給農民們,最終還是要寄希望於土地出讓,由其他房地產開發機構來買單。於是,農民進城購買房產演變成一場農村版本的以舊換新。
中共權力底座已坍塌:縣域財政與經濟危機
實際上,中共政府不斷加強控制的背後,是其權力底座已坍塌,即縣域財政與經濟危機已經爆發。
近些年受經濟下滑以及疫情等因素影響,基層政府財政空前困難。為瞭解決這一問題,中央財政對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規模逐年攀升。
根據官媒中國人大網披露的信息,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主要內容是:中央財政每年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制定縣級基本財力保障範圍和保障標準。保障範圍包括國家制定的工資政策、民生政策,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公用經費、地方津貼補貼等。其中,前兩項的保障標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後兩項的保障標準依據各地區財力狀況分省核定。在此基礎上,測算確定全國各縣的基本財力保障需求,並與各縣的同口徑財政支出相比較,核定支出缺口。
根據中國財政部公開的2024年中央財政預算,今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10萬多億元中,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預算數為4462億元,比2023年執行數增長8.6%,這一增速明顯高於今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的4.1%的增速,再加上今年用於增強地方財力保障能力的約2.6萬億元均衡性轉移支付保持較快增長,支持基層做好「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三保」)工作。
中國經濟連年下滑,在2018年7月30日,中共政治局會議首次提出「六穩」: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和穩預期。
2020年4月17日,中共政治局會議又提出「六保」:保居民就業、保基本民生、保市場主體、保糧食能源安全、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保基層運轉。
而在2022年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六穩」和「六保」變成了「三穩」和「三保」:「做好穩增長、穩就業、穩物價工作,有效防範化解重大風險」;「要加大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力度,推動財力下沉,做好基層‘三保’工作。」
基層「三保」就包括縣域,這是中國資源稟賦最豐富的區域,佔據國土總面積的90%,布局中國84%的世界自然遺產、77%的國家風景名勝區、68%的國家森林公園、52%的人口和38%的地區生產總值。
縣域經濟,是指以縣城為中心、鄉鎮為紐帶、農村為腹地的一種行政區劃型經濟,是「以工補農、以城帶鄉」介面橋樑,是典型的區域經濟和特色經濟。
據中國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副教授蔡之兵分析,空間規模、人口規模和經濟規模的不匹配現象,既說明瞭中國縣域經濟發展的「不經濟」,也啟示中國未來縮小區域發展差距的重點應立足於破解「縣域不經濟」難題。
首先,對大城市的影響是讓人「想留,留不下」。很多流入大城市的人口,其實很難真正留在當地。這是因為縣城的人口吸引力不足,大量勞動力只能集體湧向大城市,而大城市過度集聚的結果就是生活成本的急速上漲,這直接導致很多人「想留,留不下」。
其次,對縣城的影響是讓人「想回,回不去」。在直轄市、省會城市、地級市、縣城、鄉鎮等五級城鎮中,縣城所能夠提供的就業崗位和公共產品質量,難以滿足年輕人的需要,也使得很多人「想回,回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