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08-22 15:45:00作者:
8月3日下午,一女子来到白马湖派出所报称自己被公公等人轮奸了。接报后,警方迅速控制了犯罪嫌疑人,滕某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他早已对34岁的儿媳王某“垂涎三尺”。
1日下午,滕某女儿55岁的公公董某前来串门,晚上两人酒足饭饱后,滕对董讲:“今晚我老伴不在家,儿子又在镇江打工,平时儿媳就是不肯从我,今晚你先去试试,然后我去捉奸让其就范。”就在董强行与王某发生关系时,滕某破门而入“逮”个正着,接着滕便要求与王发生关系,遭到拒绝后对着她就是一阵拳打脚踢,王某迫于淫威只得就范。
涉嫌伙同他人轮奸自己儿媳的滕某,被淮安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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