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刘已松、姜移山纠合资兴矿务局无业人员朱利顺等人在郴州“苏仙宾馆”、“乐仙大酒店”等场所的地下赌场以看场子为名,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并乘机招兵买马,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1999年初,刘、姜结识雷雄(绰号“瞎子”,郴州市南街“天上人间”娱乐城老板,郴州市苏仙区政协委员)后,三人臭味相投,在关公像前喝血酒结拜为兄弟,雷为“老大”,刘为“老二”,姜为“老三”。此后,雷、刘、姜三人经常密谋策划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出每个兄弟带一帮人,形成一个体系,成立一个地下保安公司,挂名物业管理公司,先垄断郴州的娱乐场所,
然后垄断郴州的水电安装工程,再垄断修建高速公路所需的沙石原料,把郴州赚钱的行业全部垄断。为逐步实现其罪恶的计划,三人进行了明确的分工。至该组织被打掉时,他们已实施了控制地下赌场、部分迪士高舞厅,垄断在迪士高舞厅贩卖“摇头丸”、大麻等违法犯罪行为。雷雄作为“老大”,打着苏仙区政协委员的招牌,仗着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在幕后进行操纵,打通“白道”关系,资助刘、姜。该组织利用其经济实力,用金钱和美女等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寻求“保护伞”。
自1999年以来,该犯罪组织与境外人员勾结,贩卖“摇头丸”、海洛因、大麻等作案24起,其中贩卖“摇头丸”3670粒、大麻三公斤、海洛因17克。2000年国庆节期间,刘已松安排手下刘已平、胡书泉、谢呈等人携款到深圳找姜移山买“摇头丸”,姜通过其女友杜林蔓找香港籍人“阿华”和“阿甲”买“摇头丸”480粒,姜把其中200粒卖给郴州市人王庆国后,又通过杜林蔓找“阿华”买“摇头丸”500粒。不久,姜再次通过杜林蔓找“阿华”买“摇头丸”500粒。
1998年以来,该犯罪组织为获取经济利益,长期在郴州城区的“乐仙大酒店”、“苏仙宾馆”、“东方大酒店”等酒店和石盖塘、白露塘等地的地下赌场和“中国城”等歌舞厅看场子,充当保镖,收取保护费,以种种借口敲诈勒索他人。据统计,雷雄、刘已松、姜移山一伙先后共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和其它非法所得达57万余元。1999年12月,刘已松、姜移山为达到在“中国城”夜总会看场子的目的,暗中指使其手下何光明等人在夜总会寻衅闹事,又派组织成员李义斌等人前去摆平,以此迫使夜总会老板同意他们派人看场,每月收取保护费7900元。2000年9月,刘已松听人讲另一恶势力头子黄晓辉说“要废了刘已松”的话后,即纠集打手刘湘松、李孝民等人携带火枪,将黄绑架到郴州“晶星宾馆”,敲诈黄现金两万元、价值1.36万元的“帝陀牌”手表一块。
为了不断壮大自己的势力,不惜花费大量资金,先后六次非法购买15支枪支,以进行更加疯狂的犯罪活动。2000年2月,姜移山从衡阳人王军手中购买仿“六四”手枪一支。2000年春节,刘已松托姜移山花2300元从王军手中买回左轮手枪一支。
该犯罪组织在郴州城区为非作歹、欺压群众,为争夺势力范围互相斗殴或火拼共致伤20余人,其中重伤一人、轻伤九人。1999年3月,雷雄、刘已松、姜移山召集当地恶势力头子赵延顺、石虎等人,共同商议成立地下保安公司和白露塘地下赌场看场之事,在利益分配上双方产生矛盾,不欢而散。恼羞成怒的刘已松安排手下朱利顺“修理”赵延顺、石虎等人,把他们赶出郴州城区。3月8日晚,朱利顺与其手下10余人在郴州南街“天天电子游戏机室”将石虎找到后,乱砍20余刀,石的手筋被砍断,造成残疾。3月9日凌晨,朱利顺一伙人再次携带凶器追至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将
正在为石虎挂号的伍建军砍伤,影响极为恶劣。2000年5月,姜移山、刘已松受个体老板钟明高、明正荣的雇请,经过精心策划,派人将在郴州北湖市场经营小商品的文峰砍成轻伤。
在中国大陆各地,象这样的共党干部脚睬黑白两道,无恶不做的并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