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四胡同有一个帖子的爱国志士在那里振振有辞地质问:
“你们用你们廉价的同情,曾为过素不相识的受苦的人自发捐过钱吗?”
“你们曾在一群围观的看客中,迎着行凶歹徒独自一人冲上去吗?”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刻问这个。他是想拿这个为理由说恐怖份子干得对、我们没有资格谴责他们、而这次灾难中那些死难的人全都活该、我们没有资格难过吗?
很不幸,他说这两件事,我这个“汉奸”都干过。前者,不是我在单位里被摊派干的,因为我已经在美国;后者,正是我这个“汉奸”想大骂的:“中国人真的这么有种吗?!”我只身一人与抢劫凶徒搏斗的时候,上百人围观,而无一人施以援手。甚至当我把凶徒制服、要受害人到派出所作证时,她都居然因害怕而拒绝!
但我已经失去回答他的兴趣了。芦笛这次居然没有任何表示。我本来很惊讶,也很失望。现在,我能够理解他的心情。这个我原来如此深爱、愿意为其献身的民族,现在却让我为之感到羞耻。我这两天之所以呐喊,第一是,我想对世人说,不是所有的中国人都这样的!其次是,我想对世界发出我作为一个人,对世界表明我的态度、我的良心和良知,让我这涓涓小滴,与其他捍卫人类的生命的尊严的声音汇成汹涌的浪潮,淹没那些丧尽天良的欢呼声。我已尽力了。
我现在要问我自己的是:
“你为什么要爱这个民族?”
就让她受诅咒去吧。还是当美国人去吧,用我黄色的肤色,溶入美国各种肤色的宽阔的大海。我对着星条旗,高唱美国国歌。我庄严宣誓,愿意用我的鲜血和生命,来捍卫这个伟大的国家。面对那些沿街送水的小贩,那些各种肤色在死难者的临时祭坛中献上他们真诚的泪水、鲜花和蜡烛的人们,那为了救援别人的生命而舍生忘死、尽忠职守、被活埋在千万顿废墟之下的数百名消防队员、警察和救援人员,现在我要大声地说出:
“I am very pround of you!我以有这样的同胞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