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你董文华是有着一张娃娃脸,是擅长主旋律,但歌坛上长着娃娃脸,擅长主旋律的歌星有的是,凭什么就单挑你这位深受歌迷爱戴的著名演员是问?这不是别有用心又是什么?然而正所谓“三人成虎”、近来这股诬陷之风愈刮愈烈,一些媒体上的文章甚至指名道姓对你肆意攻击。我们广大歌迷看在眼里,痛在心头,极其为你打抱不平,但令人不解的是我们却一直听不到你本人对那些诬陷不实之辞的反驳。直到十月上旬,我们才在报纸上读到你在一次演出活动中接受媒体采访的消息,我们终于能听到你的声音了,终于能知道事情的真相了,但让我们非常失望的是对于记者有关你是否与远华大案有关的提问,你竟然说你没有必要回答。董文华,你真的没有必要回答吗?
董文华,你知道你是谁?你是堂堂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歌舞团的国家一级演员,是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著名歌唱家,是深受歌迷爱戴的歌坛明星,你怎么可以任凭一些可恶的媒体肆无忌惮的朝你身上泼脏水?你难道就不知道“人言可畏”、“众口铄金”这类话么?流言蜚语已经把国人眼中最肮脏的事情,最不可容忍的勾当按在了你的头上,已经把你的清白之身和那个国人皆曰可杀的大走私犯塞进了一条裤挡,是可忍,孰不可忍?你怎么还能保持沉默?你应当明白与你有关的种种传闻足以败坏你的名声,损害你的人格,危及你正如日中天的事业,甚至断送掉你的锦绣前程,你焉能无动于衷?而况你还是光荣的人民军队中的一员,也许还是无产阶级先锋队中的一份子,你怎能把冲你而来的那些不堪入耳的谤言仅仅认为只关系到你个人的荣辱。你也许十分大度,但在如此重大的原则问题上又焉能用“大度”二字来解释你的沉默呢?或者,用采访你的那位记者的话说,你的沉默其实真的是一种默认,或是一种无奈呢?而这是我们极不愿相信,极不愿接受的。
董文华,如果你的沉默或不作回答真的就是一种默认、一种无奈,那我们除了感到不可思议之外,就只能感叹金钱竟真有使天使堕落为娼妇的力量了。当然,十年卖艺,不如一夜卖身,在别墅和巨款的诱惑下,你自甘堕落,旁人也用不着说三道四,何况还有学术界的人士出面为你辩护,认为像你这样的歌星哪怕与赖氏家族关系再密切也是你们的私事,并不能成为涉案的理由。而只要不涉案,你们就有权“无可奉告”。至于你们为金钱而卖身、而交易,“也完全是二人平等、自愿原则下的自由契约”。既然是这样,我们这些既不懂什么“公权”“私权”,又不晓什么“自由契约”的平头百姓自然更不必对你们妄加指责了。只是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忽然又谈到“人要有一种精神,活着才有意义”,以及“金钱不可少,但一味追求金钱是不可取的”却叫人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你这些话讲得当然都不错,境界也很高,但如果媒体关于你曾通过出卖你的性权利换取到京城一幢价值七百多万的别墅外加两三百万的现金的传闻并非虚传的话,你不是在不惜一切的“一味追求金钱”那又是什么呢?而“傍大款”这件事本身又是在体现一种什么样的精神生活呢?难道与赖昌星这样靠走私暴富的罪犯“关系暧昧”“活着才有意义”吗?我们真的有点搞不懂。据说目前文艺界一些歌星影星被大款们“包”起来已成一种时尚,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私下交易就是了,星们虽不自爱,但至少还没有下流到一面卖身,一面标榜“人要有一种精神”来给自己涂脂抹粉。所以你尽管“擅长主旋律”,并且“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但却禁不住让人想到一句老话“又想做婊子,又想立牌坊”,只可惜从古至今婊子们的贞节牌坊好像还没有人立起来过。
以上自然都是说的些混话,因为董文华你本人毕竟没有在公众面前承认过与赖昌星们有染,而了解底细的“有关方面”又很为歌星们避韪,我们老百姓要想知道一点事情的真相真是“难矣哉”!但出于对一名名歌星的爱护,我们还是想劝劝你:事关人格和艺途,对于与你有关的那些传闻,该澄清的一定要澄清,该反驳的一定要反驳,仅仅“沉得住气”是无济于事的。倘如你既不澄清,又不反驳,只是一味的沉默,那我们只好理解为你是默认了。默认也就罢了,就不要再唱什么高调,特别是不必再唱“主旋律”了,因为你不配。但广大歌迷倒是一定会记得你??正如你自己所说的??“无论隔多长时间”,正像人们会记住你借以成名的那首歌《十五的月亮》一样。因为正是这轮《十五的月亮》,映衬了圣洁月光下一颗苍白、丑陋而虚伪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