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人们为陈老的反腐壮举击节喝彩时,却有网站刊载文章,质疑媒体对“反腐老人”的报道,大意为反腐败乃上下各方密切配合、各级组织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岂容个别人“贪天之功为己有”。
说实话,乍读此文,着实如当头闷棍,让人有点晕头转向。然而,也正因为此事不单一起,显得“无独有偶”,更让人惊骇莫名。
举报腐败,风险系数很大,大到随时可能搭上身家性命;风光机会极小,小到纵有奖赏也未必敢出面领取。媒体曾经报道,河南一群村干部把举报他们贪污的村民谋杀了;浙江一名举报“豆腐渣”工程的市民最终被迫远走他乡;而在湖北省检察机关,尽管公告再三,仍有一百多万元奖励举报者的奖金无人领取……举报之途乃荆棘之途,如果在它的入口处写一副对联,必定是:“贪生怕死,莫入此门;沽名钓誉,请走别路。”
从媒体公布的材料看,陈荣杰举报蒋艳萍,事实俱在。老人不顾年迈体弱,不怕打击报复,为反腐败尽绵薄之力,正是“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有力证明,媒体浓墨重彩赞扬他们,是对举报者的有力激励,也是对读者的正确引导。有人却认为,宣传“反腐老人”就是抹杀“党的领导”,这种带有“文革”遗风的思维定势,未免令人齿寒;至于给老人扣上“贪天之功为己有”的屎盆子,不说是诛心之论,起码也有失厚道。
有一组数据可以说明问题:有资料说,检察机关得到的犯罪线索,80%来自举报人;而江苏省一次万人反腐败问卷调查显示,掌握腐败线索的人,只有四成多一点明确表示会去举报。想一想“反腐老人”所受的磨难与质疑,这组数据难道还不发人深省吗?
俗语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江泽民几年来反反复复地说:反腐成功与否关系到中共党的存亡问题。可是江泽民多年来都是把反腐作为打击他人的手段。君不见远华大案中,江泽民对420工作小组的负责人说,我给你们做后台撑腰。可是,一旦发现远华案牵扯到江的心腹贾庆红时,江泽民则立刻变脸说:“不能一刀切”,排斥众议强行把贾庆红保了下来。被江泽民保的巨贪还包括曾庆红、黄菊、王兆国、李长春等中共高层人物。
正因为江泽民能够在中共高层胡作非为,打击举报人就变成从中央机关到地方政府保护小集团利益的公开手段。打击举报人的事件层出不穷,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举报揭发马向东和薄熙来的《文汇报》记者姜维平不但没有得到政府的嘉奖,反而因此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九年徒刑。
所以说,中共打击腐败是假,利用反腐争权夺势是真。偶尔被拍中的都是小苍蝇,根本动不了贪污腐败的根--中共党中央。
反腐反腐,就是坚决反对揭露党中央腐败!天真地等待中共自己真心动手清理腐败,恐怕比等看太阳从西方升起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