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1-12-19 15:10:00作者:
辽宁省沈阳市前副市长马向东和沈阳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郭久嗣在上诉失败后,于周三(12月19日)被处决。
中国法院是在审理了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等16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件后,判处马向东死刑的。
这起案件的核心人物慕绥新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中国官方报道说,由于慕绥新认罪态度良好,并偿还受贿款项,所以获得缓刑机会。
新华社报道说,马向东利用职务之便,受贿976万元人民币(120万美元);贪污99万元人民币(12万美元);挪用公款330万人民币(39万美元);另有1,068万元人民币来源不明。
报道还说,郭久嗣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5万元(29万美元);利用受聘于企业的方便,接受67万人民币(8万美元)的非法收入;并挪用公款10万人民币(1万2千美元)。
评论说,这次中国贪污官员被处死是中国长时间以来打击腐败以及整顿中国共产党党纪的行动的一部分。
(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