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决不让群众有冤难申”承诺--分内的事情

发表:2001-12-26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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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24日是西洋的节日平安夜。对于大多数中国人而言,本是个普通的日子。对于大多数中国人中那些冤屈的人们而言,原本更是个普通日子,因为冤屈,没有节日;因为冤屈,没有欢喜;因为冤屈,没有期待,只有疲惫,只有伤心,只有长久奔波的绝望,只有随喜庆的气氛而来的触景生情……。

然而,25日一早起来。却发现,原来西洋的节日,对中国人而言,也可以是个可以额首相庆的日子。这一天,人们发现了这样一条消息:“我国检察系统承诺:决不让群众有冤难申”。

我为此而兴奋莫明。

尽管承诺的事情本是检察院分内的事情。应尽的职责。但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发布会,宣布这样一个承诺,多少让象我一样长久以来申诉无望的冤屈者重生希望。这正如一个浪人,幸惶煨(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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