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后,外国银行正在加快进军中国银行业的步伐,在中国金融业占绝对垄断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能否在近年内完成部署,成功地应对国外大银行的竞争,不断地成为热门话题。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巨额的银行坏债问题再一次成为海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
中国政府关于银行坏帐的统计为两万亿元人民币,超过银行贷款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但是大多数独立分析家认为,真实的数字应该是官方公布数据的两倍。例如,一家著名荷兰咨询公司恩斯特杨格最近公布的一项研究认为中国银行系统的坏帐已经达到四万亿元人民币。
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这些坏帐的绝大部分并非是改革前的旧的经济体制的遗产。在伦敦出版金融时报引用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的话说,事实上历史遗留下来的坏债只占全部坏债的百分之二十五左右。
海内外的分析家们对于这些坏债的成因至似乎并没有太多的争议。它的大规模形成发生在中国对国有企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资金由计划经济时代的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后。根据拨改贷的新规则,过去由国家无偿拨付的建设资金从此在企业的资金平衡表上表现为债务,企业应该从收益中逐年地还本付息。可是问题在于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并没有因为拨款改为贷款而停止。一方面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干预使得企业无法真正地转变经营机制,提高投资和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国有银行也主要是依据政府的指令发放贷款。这样一来,日积月累,银行的坏债便越来越多。
同时这些坏债大多数是发生在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之间。这就使得作为他们的共有的所有者的国家,陷于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出于担心失业大面积增加从而造成社会动荡的考虑,国家不敢轻易下令银行逼债而导致大批国有企业倒闭。这在实际上等于纵恿了国有企业的管理松懈和效益低下。与此同时,银行系统也有了借口而不在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下功夫。再加上产权不清和没有独立公正的司法系统等制度性的弊端,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经理人利用这种局面肆无忌惮的通过各种方法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以上这些综合因素使得中国的债务问题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中国政府在一九九九年成立了华融、信达、东方和长城等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了工商、建设、中国和农业四家国有独资银行的一万三千亿元人民币的债务并陆续与一百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签订债转股协议。但是这一举措除了使得银行和国有企业的资金平衡表显得好看一些外,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美国智库布鲁金斯研究所的拉迪教授的研究表明,仅是去年一年中国四大国有银行新增坏债已经达到了四千亿元人民币。
大量的银行坏债对中国经济的消极影响十分明显。它一方面使得国有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和利息负担,既无法进行维持生产所必需的正常的再融资,更无法从事扩大再生产。另一方面,如此巨大的坏帐也使得中国的几家国有银行无法面对中国入世后即将到来的外国银行的竞争。 这些坏债更是随时能摧毁中国经济的一颗不定时炸弹。
其中的道理十分简单。银行发放的贷款绝大多数来源于民众在银行的存款。如果一旦人们对国有银行产生信用危机,他们便会将原本存在银行的资金取出来,这样中国的银行业就会出现全面危机,从而导致整个经济的全面危机。由于金融危机导致的全面经济危机在世界上并不乏先例。亚洲金融危机就是一个最近的例子。事实上,就银行的财务状况而言,中国比大多数于一九九七年陷于金融危机的东南亚国家和在经济萧条中挣扎的日本要严重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