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很多的民族,但我几乎没有认识一个岐视少数民族的汉人。中国的岐视不是种族歧视,而是同种岐视,外籍人岐视本籍人、海外人岐视海内人、大城市人岐视小城市人、发达地区人岐视不发达地区人,而最严重的是--------城市人岐视农村人。在大多数城市人的眼里,农民,是又脏又土,有如“贱民”。而这种岐视,比异族岐视更加让人感到苦涩,感到心酸。
一个富强的、健康的社会结构应该是以中产阶级为主的棱形结构。但现状表明,如今的中国是那种两极严重分化的金字塔结构。以权力阶层和特权阶级为主的上层阶级在十几亿人口中占1%;本该成为社会主流的中产阶级在中国仅占15.4%;而剩下83.6%的民众属于社会下层与边缘化群体。
会造成这种局面,户口制度是首恶之一。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却仍死守着这野蛮落后的户口制度。前阵子看了个报道,九十年代初,某机关干部(忘了名字了)出于良心,给“上面”写了封要求户籍改革的建议信,结果被以“煽动反革命罪”关了两年。十年后的今天,户籍改革开始了,却与那位仁兄不谋而合,真是泣笑皆非。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城市化却始终是水中花、镜中月。城市的繁荣是建立在农民的血汗上,但农民却永远地被排斥在外,要进城市,男的,大部分只能以“民工”的身份,在城市的工地里操着常人难以想像的严重透支体力的重活。而没有工作及工作能力的边缘化人群,则更是受尽了鄙视,过着“亚人类”般的生活。
现在的中国社会,不仅仅是笑贫不笑娼,这么说不公平。许多农家的姑娘,长大了,没有什么文化,种地种不了,更无一技之长, 呆在家里吃闲饭?年迈的父母自已都难快养活自已了。不得以她们流落到城市,要么进私企里做女工,一天干十二小时,一月拿三、四百元钱;要么就到餐馆里端洗盘子干佣人般的活;要么,就只能在城市的灯红酒绿中贱价卖出自已的自尊;更可悲的是,这些没受过教育,道德观念淡薄的可怜姑娘在失去对自已肉体的尊重时,也失去了灵魂,沦落为街头的流莺。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主义中国都市里的繁华?
那么,什么叫作吃人的社会?
更可悲的是,不论男女,一不留神找不出“暂住证”,还要被如狼似虎的“民警叔叔”和他们的爪牙们像猪仔一般地装上车遣回原籍。
我们的身份证上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的字样,但是农民何曾享受过国民的待遇啊!至今为止,我国的大部分农村地区根本没有一点社会保障的制度(连城市职工都没有了,何况农村)。也许我没有亲眼见到,但我知道,许多农民根本就不能生病,“上天”注定的,他们生不起病,一场大病就足够让他们倾家荡产,负债累累,更多的农民只能在病痛中不治而亡。但即使是如此,农村里仍是没完没了的摊派、集资,国家要一点、县里要一点、乡里要一点、村里要一点、集体再拿一点………永远没完没了。我们的国家真的那么穷吗?要在这农民本已骨瘦嶙峋的躯体上无尽地压榨吗?
改革开放前,国家从农民那收刮了七千多亿,而在改革之后更变本加厉从农村拿了二万亿。而回馈到农村的却顶多只有二至四个百分点,如果国家穷,为何能拿出800亿给公务员长工资?公款出国一年200多个亿,“公仆”们洗桑拿200多个亿?吃吃喝喝一年又花掉1000多个亿?有这么多钱可花为什么就没有想到给农民们留一点?“当官”的啊!你们与心何安哪!
现今中国的农业已是无过剩状态了,农村经济萎缩,农民种地基本亏本,已近无可剥削。不得以大量涌入城市。无一技之长的农民只能出卖原始的体力,成为民工。而更多的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只能成为盲流,成为社会的边缘群体,一旦陷入疾病,等待他们的只能是病痛与绝望。而另一面,社会主义国家的干部、公仆们医疗费用猛涨,动辄无病疗养。“老爷”们,当你们在那充满鸟语花香的花园别墅里疗养时,无数的农民却因无钱上医院而无助地忍受病痛的折磨,你们于心何忍啊?
但时至今日,农民的税费负担沉重依然。朱熔基总理可能是唯一关心过农民疾苦的了,他曾统计过,目前政府从农民那收的农业税是200亿,乡统筹600亿,村提留加上乱收费,从农民那一年拿走近1200亿,可能还不只。中央下过“红头文件”治理乱收费、乱摊派,而且似乎每几年都有新“政策”发下去,但每一次都和阿拉发特与以色列签的停火协议一样没兑现过。政府出台的政策不断遭到基层的抵触,与减负有关的“红头文件”一般发到县、乡级就不翼而飞了。这说明政府已经出现控制不了基层的迹像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基础似乎正在动摇。
因为农民必须要养活那雍肿、庞大而低效的乡镇政府机构。数目庞大的乡镇政府开支、教育经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其他一些根本不知道什么名堂的七七八八的费用无不要由农民承担。还谈减负?从数学的角度而言,“减负”就是加正。只要不要再“减”这种“负”农民兄弟们就该躲在门后旮旯里偷笑了。
甚至如果有农民对此略表示出不满,等待他们的将是无情的欺压、非法逮捕、关压和殴打。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只要留心报刊、杂志和网络,每天都能很“轻松”地找出几起类似的事情。而不为人知的还不晓得有多少起。
而这,难道就是我们这个以“德”治国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特色吗?
有许多有识之士提出了各种建立现代化的农村制度,以改变中国农村的现状,增长农村经济,改善农民的人权及地位的建议。这些建议中有很多都是很好的,其中有不少都是在不触动现有中国政体政策的情况下,低成本实现改善农村现状的良好建议。
但是这些善意的、有效率的建议无一例外多被隔置。因为这些建议最基本的一条,是要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在依法治农、治税,依法执行村务、乡务、镇务。而这一切在我们这个权大于法,以“德”治国的社会主义国家里,这么做的结果就必然触动到一些人的利益。小至村镇干部,大至特权阶级。因为要想在农村实行法治,就必须先在城市、先在整个国家实现法治,如果不能,所有的只能是一句空话。但是,我们这是个人治的国家,以“德”治国为主,法治为辅。并且据我所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法律都是垃圾,中国稍好一点,法制只是有时是垃圾。基于此,在中国,只要是会触动权力阶层及特权阶层利益的建议,哪怕它再好,结果要么是流产,要么也是怪胎。
上个世纪,中国的农民满怀着改变饥饿、贫穷和压迫的希望,自主地加入了共产主义事业,建立了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希望能带来公平、温饱、乃至奢望中的富裕。但半个多世纪来,苦命的中国农民得到的是什么?还是到农村去吧,听听农民们怎么说,我们就会知道,农民们得到的是什么。
改变中国农村现状、建立现代化农村乃至现代化的中国的办法其实有很多,但是都必须建立在一个有绝对的法治保证公平的社会基础上。而法治,是中国永远的心病,在国家领导人往往都不遵守法律的情况下,中国的法治,只能是个摆设。
中国要成为法治现代化国家,任重道远。没有法治的保障,中国九亿的农民,等待与忍受的道路仍将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