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经过了解得知,参加义卖的那些人是受一家叫长江置业发展公司的指派,全都是在校学生。既然是为希望工程义卖,又为何是由一家公司来操作?这其中是否有什么问题?为摸清情况,记者于2月18日上午,以应聘者的身份来到位于广州市德政南路48号的长江置业发展公司。
在广州购书中心门外,义卖者特别活跃。
记者要求报名参加义卖,该公司一名男工作人员问了记者一些经历。接着一名女工作人员也问了些同样的问题,男工作人员就直接让记者在义卖物品发放单上签名并领取了义卖所需要的物品。在没有看记者的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记者就成了一名“义卖者”。
据义卖者同事介绍,该公司规定每天早上9时集中公司分组、领取义卖物品(绶带、义卖箱、卡片、证明信、水),然后到公司设定的地点义卖,下午5时则必须回到公司交回义卖物品和清点义卖款,并领取义卖提成。
义卖的明信片分为两种:“希望工程”明信片和“大自然启示录”爱心卡。明信片由希望工程统一印制,一套8张,售15元;而爱心卡,则是广州某出版社出版的卡片,每套10张,卖10元,可散卖。
义卖者提成25%
2月18日上午,记者跟随几个义卖学生一起来到天河购物城。一天下来,腿站麻了,口也干了,只卖了18张卡片。跟记者一起的义卖者有的已卖了近百张。
当天下午4时50分,记者和几个义卖者回到公司结帐,工作人员根据早上的登记表一一验收义卖物品,然后开箱清点款项,最后将箱内总钱数(包括义卖款和募捐款)的25%作为提成当场交给义卖者,而对于箱内的募捐款和义卖款各是多少没有做区分和说明,在一张简单的普通印刷表格上登记总钱数和提成数。
当天记者共卖出卡片18张,得18元,另收有0.8元募捐款,共得款18.8元,按25%的提成计算,工作人员给了记者4.7元,当天有义卖者拿到提成款30多元。
中介公司主要通过“爱心卡”赚钱
2月18日下午5时许,长江置业发展公司内的一位焦姓男员工接受记者采访。据他介绍,该公司是与希望工程和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基金会挂钩的企业,可以为在校的大中学生和中专生介绍勤工俭学和各类兼职工作,除了德政南路公司总部以外,在深圳、梅州、汕头、珠海、番禺、韶关等地均设有办事处。
焦称,该公司与广东希望工程办和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基金会均签了合约,分别用以上两个单位的名义进行半商业活动,向希望工程和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基金会上交相应的款项,用于帮助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以及建立希望小学。目前学生们所卖的明信片由希望工程统一以8元左右的价格转给公司,尽管卖15元每套,但是除了志愿者的提成和其他的各种费用,公司从中赚不了什么钱;而爱心卡则由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基金会授权印制,售价1元每张,10元一套,公司主要通过爱心卡这一部分赚钱。该工作人员还介绍,公司与希望工程的合约今年8月份到期。 焦姓工作人员的说法,得到了广东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副主任谭小莲的证实。
2月26日上午,长江置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唐卫民接受记者的采访。唐经理告诉记者,他是想通过与希望工程合作义卖明信片,来帮助穷困学生,使更多的学生能够上学。至于义卖希望工程明信片上交款,他不愿正面回答,希望记者采访希望工程办公室。义卖款上缴多少不得而知
本月25日下午,记者就希望工程义卖一事,采访了广东省希望工程办公室副主任谭小莲。
谭副主任首先向记者表明两点:“第一,长江置业公司义卖合理合法。第二,这个产品(明信片)是“义卖”,不是“募捐”,义卖就肯定有义卖成本,我们规定的价格就不存在有什么违反政策和违反规定的情况。
记者(以下简称“记”):“希望工程”和“大自然启示录”明信片,长江置业公司返还多少到你们这里?
谭小莲(以下简称“谭”):我们跟他们有个规定,我们是按照合同来做的。他们要多少货,就在我们这里领,领了以后,按规定上交款就是。
记:那你们给他多少货?规定的价格多少?
谭:他们需要多少就给多少。钱我们是按规定的。我们除了预算成本之外,还有上交,还有捐款。
记:10元一套的“爱心卡”卖出款捐多少给希望工程?
谭:他们是给出版社出版的,实际上不是我们的产品。是我们同意他们在卖15元的产品的同时,卖这个10元产品的,他们每个月上交1万元给希望工程。
记:实际上,10元一套的大自然启示录明信片,是依附于印有“希望工程”明信片来卖,就我们理解,因为不是你们出的,那到底是义卖还是募捐呢?怎么理解募捐呢?
谭:那肯定不是募捐。募捐的话,从理论上来说,募捐是没有成本的,募捐多少,就用多少,按照募捐人的意愿。
记:据记者了解,义卖者得多少,有个比例。那公司得多少,也应有个比例。比例是多少?他们上交多少?
谭:我们没有作硬性规定。他们卖希望工程明信片,可能没有赚,但他们要组织人员,要发工资。这个卡片(10元一套),可能是有点盈利,他卖得多是应该有点盈利的。
对于长江置业公司在“义卖”希望工程明信片后,返还给希望工程办公室多少,谭副主任不愿意透露;而记者在长江置业公司办公室的墙上看到,希望工程明信片进货价是7元一套。也就是说,长江公司义卖希望工程明信片时,每套毛利是8元,扣除25%的人工成本,纯利是6元。
专家意见:公众应有知情权
岭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挚萍老师认为,希望工程是一项社会救助性工程,与一般商业性行为有区别,会享受政策上的一些优惠。李老师认为,正因为希望工程性质的公益性,不管是合同确认的,还是口头允许的,只要赢取了商业上的利益,将希望工程卡片和其他商品搭售的行为都是不妥的。而要判断是否有商业利益,希望工程管理机构有责任向公众公布义卖所得资金的各项运作成本以及最终用于失学者的资金比例到底占了多少。
李老师还说,她也在街上碰到过小学生、中学生兜售明信片。她认为,公众有知情权,这些学生是不是真的能代表希望工程机构。如果有证据证明这些学生是从事商业活动,就有违法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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