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审视小段英的悲惨遭遇,我们就会发现,把小段英卷进火坑的,是一根长长的“链条”:
“链条”的第一节是无业游民邓光明,他以欺骗手段把小段英卖给“旅店”老板娘刘丽萍,得赃款500元;
“链条”的第二节是“旅店”老板唐龙方与老板娘刘丽萍,他们让小段英在一份“卖身契”上按了手印,规定她每天从早上7点到晚上12点都得“做事”;
“链条”的第三节是那些懂得“开幼价钱不能少于200元,这是犯法坐牢的事”的街头揽客者;
“链条”的第四节是先后找小段英在各自旅店里“接过客”的150多个“老板”;
“链条”的第五节是700多个寻欢作乐的嫖客;
“链条”的第六节是廖家坡“治保组”,该“治保组”向廖家坡400多家“旅店”非法收取“保护费”,保护他们的卖淫活动;
……
这根高度商业化的“链条”,为我们演示了一个秩序井然的“市场”:邓光明之流是“采购原料者”,唐龙方、刘丽萍是“加工产品者”,拉皮条的人是“推销产品者”,众多嫖客是“购买产品者”……在“链条”的不断转动中,12岁的小段英成了一件可反复出售的商品,罪恶行径也被“圈内人”视为正常的交易。
不应奢望嫖客与鸨头良心发现而帮助可怜的小段英,但期盼代表正义的国家机器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应该不是苛刻的要求。然而令人心寒的是,一次小段英“做事”被抓,面对一个当时身高不足1.4米、明显可以判断属未成年人的小女孩,管辖廖家坡的土桥派出所警员并没有依法对其收容保护,而是在收下老板娘交来的1000元“罚款”和200元“饭钱”后,将她再次交至禽兽手中。如果此事不假,土桥派出所便难逃也属“链条”一节的嫌疑。
上述“链条”虽环环相扣,但斩断其中一节的难度并非很大,而只要有一节“出事”,整个“链条”便无法转动,一些人间悲剧也许就可以避免。廖家坡“红灯区”由来已久,岳阳警方也承认该地“卖淫嫖娼等治安问题较为突出”。但令人不解的是,虽经“多次重点整治”,廖家坡的罪恶“链条”却能长期保持运转,几乎不曾断过。显然,有关部门的失职与知情人的冷漠,为“链条”的转动提供了“润滑油”。
目前,全社会都在关注850多名嫖客与鸨头能否全部归案。我想严惩罪犯固然重要,但人们更应当关注的是,制造小段英悲剧的“链条”是怎样形成的,如何转动的,难以斩断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廖家坡尚有小段英的同龄人,廖家坡以外的地方也有与小段英命运相仿的女童。如果我们把小段英的厄运看成偶然事件;如果我们只关注会不会有人因此事件而被处决;如果我们只斩断暴露出来的“链条”,而不捣毁“链条”的“生产车间”,小段英式的悲剧今后或许还会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