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07-10 23:24:00作者:
人民网9日发表魏文彪文章称,近期《法制文萃报》转载一篇《游荡在信访局门口的幽灵》文章,揭露山东临沂一个叫李传海的人常年冒充新闻记者在信访局门口行骗。 骗子终于被抓起来了,但思考不应随之结束。行骗又为何能屡屡得逞?
行骗能够得逞,首先利用了部分上访者的粗心与见识有限。许多上访者来自底层,其中大部分是老老实实的农民,所以对骗子露出的一些明显破绽识别不出。其次,当前不良社会风气也为骗子制造了烟幕弹。绝大多数记者是守法而正直的,但也确有少数人每为百姓说话就要向百姓索钱,使得部分上访者认为记者报道收钱,就像其它许多行业工作人员所为一样,是很“正常”的事。
行骗能够得逞,更与部分信访工作人员不良工作作风有关。有的信访工作者高高在上、官僚主义习气严重。新华社记者曾对某市信访局做过暗访,发现该信访局只通过一个极狭小窗口“接待”上访者,同时对上访者随意打发、敷衍应付,甚至呵斥辱骂。黑龙江省农妇黄淑荣上访反映干部腐败问题,当地信访部门不但不热情接待、积极处理,反而擅自请人为其作精神病鉴定,以“患精神疾病”为由将其关进精神病院强制“治疗”(6月5日《北京晚报》);2001年12月28日,湖南农妇袁德华到省政府信访办,反映一家三口无端被乡政府工作人员关押一事,结果信访办工作人员一个电话召来几个公安,把她关进了长沙市看守所(6月10日《中国青年报》)。
信访办本是为帮助群众解决难题而设,是政府系统自己纠正自己错误的一个补救措施。如果信访办形同虚设,甚至助纣为虐,百姓就不但冤屈得不到伸张,反而会雪上加霜。“信访是政府公信的底线”(邵燕祥语),如果“信访不信”,群众就会对政府“失望乃至绝望”。
要求政府纠错及自身问题得到及时、公正解决是公民的法定权利。部分信访工作人员所做所为已经构成了违宪违法的侵权行为,如果信访办不改变工作作风,信访工作人员不搞清楚“信访办为谁而办”的问题,恐怕“信访骗子”很难禁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