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被骗的故事,也带出了陈耀南自九一年至二零零一年,在担任江苏省丹阳市委书记、镇江市委副书记、徐州市委副书记、徐州市市长期间,涉嫌收受他人贿赂的款物共计人民币价值二百零九点三九万元,美元六点四五万元,港币二万及二千卢布,另有六十多万人民币及美元、日圆、港币等不能说明合法来源。陈耀南买官令执政的中共蒙羞,反映出中国大陆现有的人事体制的弊端已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中国大陆近年有顺口溜称“一万问个好,十万挂个号,百万戴个帽”,正是对官场买官歪风的抨击。
六月十九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徐州市长陈耀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江苏省徐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五十三岁的陈耀南,大专文化程度,他来自农民家庭,既无背景也没靠山,是凭□中国农民的憨厚一直往上走,年仅四十就已是江苏省丹阳市市委书记了,四十五岁担任中共江苏省镇江市委副书记。陈耀南分管过农业、文教、经济,农民出身的背景,令他与基层干部、百姓关系融洽,虽然朝中无人,却有群众基础。
原任中共镇江市委副书记的徐州市长陈耀南,为求原地升官,以百万巨款托人到中央活动,结果遇上骗子。事情败露后被抓受审。
二零零零年,正值江苏省地方干部人事调动,预感到自己有望升迁的陈耀南却为可能被调往其他市工作而发愁:以其学历、经历及能力,易地担任正职实在辛苦,陈很想就地“扶正”(升任正职)。镇江市委副秘书长李贤志是陈耀南一手提拔的干部,为报答知遇之恩,李对陈说,想就地扶正需要到北京“活动”,并主动请缨上北京找门道。
李贤志要镇江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刘以江在北京找关系,刘以江后来认识了辽宁盘锦人陈思宇(真名侯万清),陈思宇称自己在国家安全部门工作,“负责两岸三通事宜”,与中央有关领导人有深交,对陈耀南就地提拔一事可以帮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四日,刘以江电告李贤志,要求他陪同陈书记赴京见北京有关高层领导。迫不及待的陈耀南与李贤志第二天就飞赴北京,在北京国际饭店见陈思宇,对陈耀南就地提升事,陈思宇拍胸脯保证可以办,并约定晚上一起见中央有关领导。
当晚,在北京金城堡酒店的一个包房,陈耀南等人迎来了一位重要客人,据陈思宇介绍,来者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陈刚”。陈思宇说:“都是自己人就叫大哥吧。”席间,陈耀南向“大哥”递上简历,“陈刚”看完后称赞说,有基层工作经验,又在中央党校学习过,基本情况很好,并答应帮忙。然后指示要求陈耀南准备有关政绩材料,近期发表过的有关文章速送北京,讲完后,“陈刚”称有事就先行离席。
这一切都是陈思宇安排的诈骗杰作,这个“陈刚”真名叫孙德文,是吉林无业游民,陈思宇叫他扮演“陈刚”,并晚到早走,席间少讲话,为的是摆摆官架子,让陈耀南看不出破绽。
陈耀南对“陈刚”深信不疑,并连声道谢。散席后即打电话给镇江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蔡连银,让蔡连夜赶写《几年来的回顾》等材料,字数控制在三千字左右。然后由李贤志将这些政绩材料交给陈思宇。在接收材料时,陈思宇提出,按北京的升官“行情”,升一级需支付一百万人民币,而且中组部有文件规定,地方干部不能就地扶正,陈耀南要在镇江扶正另加五十万,总共需要“扶正费用”一百五十万元人民币。
虽然要价惊人,李贤志还是一口答应并返回镇江,将为陈耀南就地提拔筹资之事告诉了蔡连银,蔡愿意参与筹钱,同时告诉陈耀南,北京办事需要化费,此事李蔡两人负责。陈耀南表示同意,并对李贤志说,他有一幅晚清时期的画,约值七千元,可以拿去变买,李贤志说,几千元不管用,他另想办法。十一月二十日,李蔡二人携带筹集的二十万元人民币和四万美元到北京,次日陈耀南为镇江一企业上市事宜到北京开会,期间接到李蔡的通知,说中组部主要领导约见,请陈耀南下午四点前到国际饭店一九一零房等候,陈耀南赶到国际饭店,又被告知领导有要事,约见取消了。当陈耀南得知李蔡带□钱款前来时,显得有些不高兴,说:“事情没办成不能给钱。”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中旬,镇江领导班子的调动名单已尘埃落定,却唯独不见有陈耀南的职位安排,陈思宇依然拍胸口说中组部长亲口答应,不会有变。并称事情已差不多办成,要求兑现全部费用。先后从李蔡两人处取得人民币一百三十二万元和四万美元。
十二月二十三日,江苏省委组织部召见陈耀南,告知将调他到徐州市当市长,征求他的意见,此时陈耀南才感到出问题。他让李贤志打电话问陈思宇是甚么一回事,陈思宇又请出“陈刚”,说即使调到徐州也要再调回来。当江苏省委副书记宣布陈调往徐州担任市长后,从南京回镇江的路途中,陈耀南掉泪了。
化名陈思宇的骗子原名侯万清,是辽宁的无业游民,在二零零零年九月,伙同孙德文曾利用关系为原河北省唐山市物资局局长闵有发联系提升一事成功,索得费用十九万元人民币,遂由此产生诈骗歹念。在引陈耀南上钓同时,侯万清得知安徽阜阳阳光科技开发公司经理张爱云愿出资为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提拔找关系的意图后,也谎称可以找“陈刚”等人帮忙办理。
王怀忠升任安徽省副省长前曾任阜阳市委书记,因受贿而先被判无期徒刑的原阜阳市委书记萧作新是他的继任。侯万清的一位小兄弟了解王怀忠,于是编造了王怀忠被举报,举报信已到中纪委的谎言。王信以为真,提出要求帮忙从中纪委索回举报信;将王调离安徽省及对原阜阳市委书记萧作新从严判决等三件事,每件事办成后各支付一百万元。侯万清等人伪造了一份举报王怀忠的材料,并用红笔在材料上伪造已被领导批阅的字迹。此时萧作新已被判无期徒刑,侯万清称两件事均已办妥,王怀忠即通过张爱云等先后两次交给侯万清人民币一百三十万。
最终王怀忠仍没能逃出法网,安徽省纪委在查处萧案时,发现了王怀忠与该案的关系,上报中纪委,中纪委组成的专案组不仅“双规”了王怀忠,也将侯万清等人绳之以法。今年初,侯万清、孙德文等人均被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无期徒刑,他们供出了他们行骗的“受害人”陈耀南,这才牵出“案外有案”。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二日,陈耀南任职徐州市长不到半年就提出辞呈,六月十五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陈耀南,并提起公诉。
不过,为陈耀南担任辩护律师的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王俊民在庭上辩护时说,今天在法庭上就要以事实为依据,在买官卖官案中,陈耀南对被骗的钱款没有受贿在先的主观故意及客观行为,不能将李、蔡受骗送钱行为视为是陈耀南的受贿行为,对需要巨额钱款“买官”,陈耀南并不知情。王俊民表示,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有部属为取悦领导或图谋私利,假借领导名义行事,一旦办错事,在追究责任尤其是法律责任时应严格据实依法认定;将李等人在北京“行贿”额,视为陈耀南受贿额,对陈耀南不公平。
王俊民在法庭上提出了“劳务受贿”的新概念,他认为,李、蔡为取悦陈耀南,为其就地扶正四处奔走,并自己掏钱支付费用,陈耀南“收受”的是“劳务贿赂”,以目前中国的法律,对获得“劳务贿赂”效益者而言,其所得到的是一种经济利益受贿犯罪之外的其他利益,而不能用具体金额认定犯有经济罪。
其实,陈耀南买官被骗的钱款算不算受贿,对中国广大老百姓来讲已不是很重要了,社会关心的是,为甚么中国官场会盛行受贿和买官?据悉,在王怀忠和萧作新领导阜阳市时期,买官卖官蔚然成风,单是蒙城县涉及买官的副处级以上的官员就有二十九人。在蒙城官场流行这么一句话:“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休没本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