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放宽赴大陆探亲条例

发表:2002-08-30 07:33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据美国之音报道,台湾内政部8月28日发布修正后的《台湾地区人民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允许十职等以上公务员、国防部及所属各机构的聘雇人员、军事院校文职教员、驻外机构雇用人员、调查局的司机、工友及驻卫警察,在大陆地区有三亲等内血亲、继父母、配偶的父母或配偶者,可以申请进入大陆地区探亲或探病。

自8月30日开始受理申请。这次进一步开放措施的出台,等于全面开放目前不涉及机密业务的文官官员赴大陆探亲探病。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