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于中共政权合法性的质疑中,很多人其实只是出于一时的激愤而已,因为他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无情的现实──毕竟是中共一手掌控着中国大陆;世界上除了为数不多的几个小国外,都承认中共政权是“代表中国的惟一合法政府”。由此,那些为中共政权高唱赞歌的人们不必费什么口舌,只要把与中共政权建交的国家总数,以及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等事实摆出来,似乎就可立于不败之地。但是中共自己却不会这么鲁莽,因为这样做的结果是使自己的合法性反而大打折扣。中共政权毕竟是直到七十年代才进入联合国取代台湾(中华民国)的。如果把政权的合法性寄托在国际承认,以及是否加入联合国上面,那么中共建政后的二十多年就一直是非法的存在了。
现在有一个问题必须搞清。即,我们在这里所讨论的“合法”、“非法”的“法”,是指的什么“法”?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考查,中共政权无疑是合法的,所以不是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法”。那么,是不是自然法呢?也不是。因为自然法是摸不着、看不见的,信则有,不信则无。所以,说到底这里的“法”还是指国内法,也就是中共自己制定的那一套法律。有人会纳闷,既然法都是自己制定的,哪有不合自己制定的法的道理?可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
打个比方说,一般人们总希望自己生的孩子长得像自己。不过也有例外。比如一个丑八怪如果还知道自己丑的话,他除了给自己涂脂抹粉、掩饰打扮外,同时也不会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得跟自己一样的丑。在希望孩子具有自己的特征,长得像自己的同时,还尽可能通过化妆、整容之类的手段,尽量把孩子丑陋的一面遮掩起来(当然,DNA不会因此而改变)。可是这样一来,孩子就有可能变得不像自己了,因为自己实在是太丑陋了。人们会因此而反过来质疑∶你真是这孩子的爹(妈)吗?中共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不过,好在问题出得还不是很大,尚有补救的余地──只要把妆之类的卸了,丑点儿就丑点儿,恢复本来面目,要做到合法──像自己──还是不成问题的。至于其他的一些指责,其实都好应付。下面,让我们看看中共政权的合法性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人们质疑中共政权合法性的主要一条理由是∶中共政权并不是通过民主选举,获得人民的授权上台的。但是,这一指责并不那么站得住脚。中国,甚至是世界历史上又有几个政权是通过民主选举上台的?难道能说它们都不具有合法性(希特勒政权反倒是通过选举上台的,合法了又怎么样?)?你也许会反驳说∶历史是历史,现在是现在,在当今这个世界,不通过民主选举,不允许民主选举而依靠暴力掌握政权就是非法的。
不对。我们知道,在黑社会组织里,谁当大哥谁当教父并不是通过民主选举决定的,而是几个长老或帮会骨干经过幕后协商,黑箱作业后推举一人,然后大家过去跟他握握手,拥抱一下等,通过这些个既平淡无奇,又庄严肃穆的简短仪式,新的大哥或教父便诞生了。至于谁当大哥,谁当教父,那是要靠实力来说话──或者是谁的拳头硬,或者是谁的帮派大。不服的话就打上一架,看谁厉害。从来没听说黑社会成员对此种做法有什么不满∶认为缺乏民主什么的,质疑其合法性。你也许会说∶就算黑社会成员认为其领导层的产生是合法的,但黑社会组织本身在现代社会里却是非法的存在。你错了。黑社会组织的存在在中国大陆也许是非法的,但在自由民主的世界里反倒是合法的。大陆的老百姓不能明白∶为什么日本的暴力团组织公开挂牌活动,警察对他们的组织、成员等掌握得一清二楚,却不去抓他们?道理很简单,无论是山口组还是别的什么大大小小的组织,根据宪法保障结社自由的条款,其组织本身的存在是谈不上合法不合法的。就算是犯了罪,也是一人做事一人当。不会像中共那样,为了取缔某个组织而不惜违宪地制定一部法律。
你也许会进一步反驳说∶黑社会组织内部并不承认民主理念,并不标榜自己是民主的,而中共却至少表面上是承认民主,口口声声高喊民主的。你又错了。中共什么时候承认过“西方式的民主”?它提倡的是“社会主义的民主”。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解释权在它手里。它可以说,现在中共所做的一切不多不少,正正好好符合“社会主义民主”。请问,你还有什么话好说?还有什么脾气?
当然了,中共表面上不会这么无赖,自甘堕落成黑社会帮会组织,与之为伍。不过中共领导人却很乐于自比为“秦皇汉武”之类的。君不见大陆的电视荧屏上尽是些宵衣旰食、勤政廉明、爱民如子的君王吗?从“戏说”到“正说”,一以贯之。老百姓不用指点也能从中看到某些中共领袖的影子,甚而盼望像这样的明君能再多出几个,好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可是我们的老百姓也许忘了,即便在那“明君辈出”的年代里,国家的主人也并不是广大的人民,而是君王一人。其余的上至宰相,下至平头百姓,无不是君王的奴隶或奴才。真所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也。
历史上岳飞的所谓“精忠报国”,其“忠”的并非是人民,而是皇上。所以还有“忠君爱民”一说。说到底,国家也好,人民也好,都是为君王一人服务的。其实质是君王的“以一己之小私为天下之大公”。若细细考查,我们历史上的很多所谓“民族英雄”,其实准确地说应是“忠君英雄”。为了保住皇上,保住朝廷,他们愿意割地赔款,签城下之盟。只是当侵略者欲壑难填,不接受这一切时,为了忠君,他们才不惜“玉碎”,因此而“照(了)汗青”。以现代的眼光来看,他们的好多举动也实在是迂腐得可以。可是竟管如此,人们还是对他们满怀景仰,视为楷模。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就牵涉到我们如何理解“正义”这个问题了。历史上何者被视为正义,何者被视为非正义,其实是由当时人们所认同的“主人”为基准的。为“主人”谋利益便是正义的举动,相反则是叛臣逆贼,千古罪人。所以,谁做了主人标准就由谁定,世界就围着谁转。做了主人,等于是“赢者通吃”。怪不得历史上人们为了争夺“主人”的宝座而不惜血流成河、生灵涂炭。古今中外的历史,说穿了,就是争夺做“主人”的历史。“仆人”的身分地位可以封授,可以推选,“主人”的宝座的获得只能通过你死我活的争抢,其间容不得丝毫的“温良恭谦让”。想不通过争夺便坐上主人的宝座,如果不是痴心妄想,得来的主人头衔也只能是徒有虚名。那么,有没有不通过激烈的斗争,对方就主动让出“主人宝座”的情况呢?当然也有,不过归根结底还是由双方的实力对比决定的。好比围城,城内的人在外无援兵,内无粮草的情况下,料定再守下去只有死路一条。为了不使全城的兵民跟着遭殃,于是开城投降。虽然主人做不成了,但避免了最坏的结果。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顺应了时代潮流”。但围城的人们首先一定要有坚强的斗志,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才行。
历史上做主人的大多是君王,这些主人因此被称作“君主”。自十七、十八世纪以来,人民开始做起了主人,此所谓“民主”也。如上文所说,要做主人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就能办到的,而是要通过艰苦斗争才能成功。并且,一不留神,好不容易到手的主人宝座还会得而复失。所以,这一人民要做主人的斗争反反复复持续了三百多年,到上世纪末才初具规模。现在好多人也许会想当然地以为,“主权在民”是天经地义的。其实主权可以“在民”,也可以“在君”,甚至可以在世上并不存在的,纯粹观念的东西上。日本在战后“和平宪法”颁布之前就是一个“主权在君”的国家。
中共经过二十多年的武装斗争,付出了那么大的牺牲才赢得了政权。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中共做中国的主人那是理所当然的了。可是,由于本世纪的民主潮流实在强大,连民主的敌人也不得不打出了“民主”的旗号。更何况,中共就是靠打民主的幌子起家的。所以,碍于国际观瞻,中共不求虚名,把“主人”这顶帽子戴在了好多还莫名其妙的中国百姓头上。可当时的中国老百姓虽然为中共上台出了不少力,付出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但做了几千年奴隶的人们其实并不知道什么是民主,骨子里只是想换个好主人,好让自己“做稳了奴隶”,未曾想过做什么主人之类的。一部分真想做主人的人们知道骼膊拧不过大腿,只能希望这顶主人帽子戴久了会弄假成真。可是,现实告诉人们,帽子终究是帽子,自己不去努力抗争,永远只能是个戴着主人帽子的奴隶。可是,中共这么做也不是毫无风险的。我们知道,只有主人选择、废除仆人,哪有仆人不许更换,要永远领导主人,代表主人的道理!翻遍中国的法律,也没有中共是中国的主人这一条。这就是“孩子不像爹妈”的症结所在。中共只要不理顺“主仆”关系,就有政权合法性的问题。不过,要理顺这一关系也好办。正值中共“十六大”将要召开之际,我在此吁请中共乘此良机把主人这顶帽子收回,堂堂正正地做中国的主人,以获得无可辩驳的合法性。我们可以称此为“主权在党”。
历史告诉我们,民主不是靠施舍,靠恩赐能够获得的。既然中国的老百姓本来就不是什么主人,就应该痛痛快快地把主人这顶帽子物归原主,勇敢地承认自己只是奴隶,让中共名副其实地成为中国的主人吧!我们愿恢复奴隶的地位并不是我们喜欢做奴隶,只不过是承认现实罢了。相反,有些人明明身为奴隶却不敢承认,甚至还要对头上的那顶“主人”高帽赞赏有加。那样做固然不会因此而变成真正的主人,当然也不再是奴隶,而成了奴才了。
有名无实的“主人”我们已经做够了,我们情愿做争取做主人的奴隶。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的斗争才能从中共手中夺得主人的宝座。中国人民不再需要换个什么人来做我们的主人,我们要求的是权力的驯化──中共向中国人民无条件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