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11-08 09:12:00作者:
麻旦旦的事出来后,又陆续发生过几起警察逼供良家少女承认卖淫的案子,理由动机都差不多,手段也大同小异,说实话,我原有的愤怒已近乎麻木,因为这种事不新鲜,已没有多少“新闻价值”。可是最近看了《新民周刊》第195期刊登的《来自灌云的暴力取证报告》一文,我不由又怒火中烧义愤填膺。
情节很简单,8 月20日,江苏灌云,被诬“卖淫”的东北少女纪
海云竟然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被“防暴大队”的部分警员毒刑拷打3个小时,直到医院发出病危通知。这倒也无“新奇”之处,稀松平常,真正值得注意的是这样一个细节:纪海云在严刑拷打之下,以死来捍卫自己的清白,就是不承认买淫。她回忆说,“他们死命打,我就是不开口,一个警察就朝门口站着的人问:‘×局长,这个小姐嘴硬怎么办?’有人回答:‘照老办法办,我看她不会是江姐吧?’后来他们就继续打,打多长时间,我已经不知道了,就听见矮个子、高个子都在大声喘气。”
话不在多,贵在“点睛”。×局长一言九鼎,“照老办法办”,
那就是说,他们干这种刑讯逼供的事已是家常便饭,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只要施展出来,不怕撬不开你的铁口,事实证明,“老办法”也果然效果显著,三下五除二,少女就被打得遍体鳞伤,生命垂危。第二句话特别重要:“我看她不会是江姐吧?”真不知这位局长是怎么想的,如果把被污少女当成“江姐”,且不说这是亵渎先烈,那么你是谁呢?照此推理,你只能是渣滓洞里的特务头子徐鹏飞、杨进兴,把自己有意无意地摆在徐鹏飞、杨进兴的位置上,把国民党特务拷打江姐的劲头拿来对付一个不承认卖淫的少女,对一个无辜群众下此死手,这意味着什么?另外,“防暴大队”不去“防暴”,怎么对这种该治安警察管的事有那么大兴趣呢?为了“创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