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2-11-14 07:56:00作者:
过去称作“党风不正”,后来就直接叫作“腐败”了。十五大的时候说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中国共产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到了十六大,还是说得那么坚定不移,“各级党委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
不过从已经发布关于被惩治“腐败分子”的新闻看来,他们之中有一些在几次大会里不就是坐在大会堂里吗?他们有没有参与鼓掌,支持惩治贪官呢?
中央纪委副书记刘丽英认为,“现阶段在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和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滋生腐败的因素增加了。个别地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个人的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
“‘一把手’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此言甚是。但我想起古装电视剧和地方戏曲里白色脸谱的芝麻官、宫廷里中饱私囊的大官和微服出巡的钦差老爷。“腐败”和“反腐败”的“斗争”、“阳奉阴违”,难道成了“自古而然”了?用这里常听到的话,是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为什么一些老问题总会披着新的外衣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