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反贪局长奸淫幼女曝司法丑闻

发表:2002-11-22 20:51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湖南江永县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蒋兆国奸淫幼女一案,日前经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作出终审判决,以奸淫幼女罪判处蒋有期徒刑5年。
  
  2000年6月17日傍晚,时任江永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的蒋兆国,约儿子同校初一年级女生欧某到野外玩,当蒋正在奸淫欧某时,被正在巡逻的江永县公安局两名巡警当场抓获。因巡警与蒋兆国相识,加之蒋申辩不是嫖娼,同时保证第二天向公安局治安大队领导说明此事,故巡警未将蒋兆国带回公安局处理。
  
今年10月,有群众向永州市纪委反映此案。11月7日,检察机关将蒋批捕
  蒋兆国捕前担任反贪局长,是一个特殊的犯罪主体,具有很强的侦查和反侦查能力,被害人又是幼女。蒋兆国在案发到二审、终审,一直否认犯罪事实,并串供、请人作假证,给调查、侦查、审理案件带来很大的难度。检察机关先后将本案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院一次延期、三次开庭审理。公安机关经反复多次对证人、被害人及知情人进行调查取证,查清了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认定蒋兆国犯奸淫幼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蒋兆国不服提出上诉,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