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记者到大陆采访新规

发表:2002-12-03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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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布了新修订的台湾记者到大陆采访的规定,这个规定将于2003年1月1日起实行。按照新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台湾记者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访,国台办将授权这些地方的台办受理和审批。

国台办今后只受理、审批台湾记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采访和到北京市采访的申请。北京还呼吁台北尽快取消不合理的规定以及人为障碍,确保大陆记者赴台采访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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