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出街的《南方周末》又把“5·7”空难给端了出来。此前,新华社播发了一条短消息。比起新华社的只言片语,《南方周末》的报道详细了点,他们的记者采访到了张丕林的母亲。
据老太太说,本月6号她接到公安局电话,一家老小赶紧奔到局里。公安局的人神情严肃地给他们念了一段百来字的通知,中心意思是,“5·7”空难是她儿子干的;之后,北航的人说了一句,既然是你儿子搞的破坏,我们就不赔偿了。
作为一位母亲,此时此地的心情,不说大家也知道--当然想了解得清楚点,你说是我儿子干的,能不能说清楚点?没有回答。
全中国的人就更糊涂了。本来新华社上周发了那条“一句话”新闻后,大家就议论纷纷,你们隔了那么长时间--12月7日才发消息,距“5·7”空难整整7个月啊--才得出这个结论,总得有点说明吧?小学生写论文还知道论点论据呢。结果是--没有。
官方没个声响,民间就风声四起。最具攻击性的一种言论是:这事根本就是北航在推卸责任,反正人都死了,抓个买了7份保险的张丕林顶罪,可收一箭双雕之效--来自己逃脱了责任,二来保险公司也不用赔一百多万了。
所有这些猜测、疑惑和谣言都在把“5·7”空难往一条黑道上领,其直接结果是,大家对这起空难越来越看不明白;其间接结果是,人们对政府的公信力越来越怀疑。
而所有这些不良后果的缘起,都是因为官方信息的高度不透明。而如果每一起天灾人祸都因为官方信息的闭塞而导致如此后果,那政府的权威就会日益流失。
正如开放的中国日益呼吁平民百姓对政治经济生活的知情权一样,我们同样渴望得到对每一起天灾人祸的知情权。这种知情权是为了满足人类的两大本能欲望:其一,人们需要知道灾难的原因,以防同样的厄运再次临头;其二,人们在灾难后需要感情抚慰,而对灾难过程的诠释,对灾难原因的揭示,都是在用理性的力量打消人们的恐惧,抚平受伤的心灵。
5.7空难调查难以服人,建议同胞拒坐北方航空公司航班
苏小元
造成112条生命损失的的5.7空难的调查结果公布后,引起的了国内网友的愤怒。因为通篇结果没有任何经得起推敲的张丕林纵火的证据,而更多的是北方航空公司为自己推卸责任。该调查报告对先前媒体披露的“空难发生在五月黄金周最后一天,采用的是空难后立即被取消的红眼航班,机组人员临时拼凑,正副机长第一次共事,机长第一次飞大连”等航空公司的因素只字不提,更没有像国际上飞机失事后的航空公司那样直面事实,宣布承担应有的责任,相反,他们仅以张丕林事先购买了7份保险为唯一证据,将所有责任推到已死的张一人的头上。
为了能使这次报告更圆满一些,调查组组织了一些专家来说明可燃液体是如何可能绕过安检上飞机的等等,可是谎言越圆越大。看过南方周末的采访文章的人,几乎很少有人相信这起空难是张丕林所为,因为多买保险不等于有犯罪意图,另外根据刑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通常所称的“无罪推定原则”。根据张丕林有良好的教育、有成功的事业和幸福的家庭,并且没有大的疾病,张犯罪的动机靠不住脚,张因为个人公司的业务当天坐飞机往返大连和北京,上失事飞机前还打电话告知妻子航班,还和生意伙伴谈业务等,都不支持他即将要和飞机上其他111人同归于尽的假设。
至于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所谓张纵火的证据更是矛盾百出,先前公布的报告称张在厕所里纵火,但事实上客机是在降落前5分钟失火的,但飞机降落前半小时是禁止使用厕所的;于是在随后的公布的报告中,又将专家猜测的张纵火过程修改为,张在自己的座位上纵火,所以他的座位烧得最严重,可事实是,飞机不可能凭随身携带的易燃液体在几分钟内烧毁,而且纵火者也不可能在塞得像沙丁鱼一样的经济舱内,在众目睽睽下纵火得逞,即便纵火,乘务人员用灭火器即能将之扑灭。况且失事后,张丕林基本上还是全尸,但手脚都断了,尸检报告上的死亡原因一栏中清楚地写着:一氧化碳中毒。
对于大众关心的进一步的令人信服的证据,调查报告以空难细节需要保密为理由拒绝公开。北方航空公司以及所谓的专家组的做法引起的国内同胞的强烈不满。许多人都呼吁,今后宁愿坐火车,也不坐北方航空公司(以CJ打头)的航班。
网友愤怒的声音:
*还是不明白,其实在造假风盛行的中国,有时候国家的权威机构也会作假,君不见很多领导的学位也是假的,当然,证书本身是真的。
*问题调查不出来,凭什么把责任推到张某身上?找理由给自己下台阶,也不能坑了一个人,害了他的家人。这是办案的最大特点!!!腐败啊!!!!!!!!
*再一次证明,中国的个人面对强大的利益集团,显得多么软弱和无助,也再次证明中国“法制”之路的漫长和民众生存权的危难!
*民航系统、保险公司太卑鄙了,二十一世纪最丑陋的中国形象
*这样下去,我对中国没有信心!
*真可怕!这显示,恐怖会笼罩在我们每一个人头上。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头上也会扣上罪犯的帽子!!!!
*两分钟内起火坠海,这是人能纵火成的吗??我认为不只是一群蠢货在做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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