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2-10 15:50:00作者:
昨日上午,一位姓王的读者致电本报热线4364444,称在长沙市中意路有一家新开张的酒店,挂出的招牌竟是“拉登酒店”。
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这家“拉登酒店”时看到,酒店不足60平方米,悬挂在门面上方牌匾上的“拉登酒店”中“拉登”二字醒目至极,右侧还画上了飞机及“世贸大厦”。虽然已过午饭时间,但仍有顾客在就餐。一位男顾客告诉记者:“我就是冲着这家酒店的名字来吃饭的,很刺激。”当记者欲采访老板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老板刚出门。一位自称是老板的朋友、又是酒店牌匾设计者的杨先生正好在店里。据他介绍,这家酒店的老板从事餐饮生意已有两年了,但生意一直不怎么样。这次想以此来招徕顾客,可见其良苦用心。记者询问“拉登”这名字跟店里的菜系是否有关联,杨称没有。
从酒店出来后,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张姓路人,他认为,利用别人的灾难与痛苦为自己谋财,这是不道德的,并表示他不会去这家酒店吃饭。
以“拉登”作为店名究竟合不合适呢?记者就此拨通了省工商局的电话,一位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有关规定,禁止作店名的有六至七项。至于人名,一般只禁止用中国一些老革命家、知名人士的名字作店名。至于外国人名没有明确规定,“拉登”更是没有具体规定。不过,他同时强调,国家禁止用英文注册,如果该酒店是用英文注册的,那肯定不合法。
当代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