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2-16 22:52:00作者:金恒炜
“钱进中国,债留台湾”是一句警语,尽管大家耳熟能详,却不容易举例言之。现在终有再触目惊心不过的活生生例子出现,那就是前监察院长陈履安在台湾筹钱,到中国撒钱,快沦为血本无归不能收尾之局。
今年四月陈履安以富裕创投基金为名,在台湾大量集资、吸金。据报导吸纳高达五十亿之钜款,然后到中国做生意。不到八个月的经营,竟而面临资金不足的窘境。年底将届,公司连员工薪水都发不出来,陈履安坦承他在中国的事业“广东中山解脱服饰公司”面临资金困难,他用个人名义借得三百万人民币,暂时纾困,他的中国媳妇公开透露,公司的短缺在几千万人民币云云。
陈履安做生意原是自家之事,要亏要赚,与公众无关,并不值得花笔墨探讨。不过,陈履安顶着政治光环,招钱进宝,这是可议者一;不仅此也,陈履安又打出宗教招牌,以“功德”为名,要人入壳,这是可议者二;当初吸金时基本上是保证“投资赚钱”,于今血本无归,这是可议者三;陈履安利用“投资”要达到“两岸人民的交流与合作”,结果是五十亿元流进中国,“呆胞”不但赚不到钱,反而可能亏损到一毛不剩,这是可议者四。
更严重的是,陈履安利用海外登记的公司到台湾募股,完全违反“证券交易法”,可以说是违法吸金。经过媒体披露,陈履安以“非我政府主管范围”为说辞,悍然不顾一切的集资如故。我们质疑陈履安的做法外,同时要质疑政府为何坐视陈履安罔顾法令诱人“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