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华裔女子叫刘路娅(音译),报住皇后区。斯泰恩同意刘路娅要求人身保护令的申请,并且对移民法庭指出,即使她的政治庇护理由不可信,也要给她机会解释矛盾之处,以显示美国法律对政治庇护申请者的执法公正。
虽然南区联邦法庭对刘路娅网开一面,但是法庭至今感觉刘路娅的个人历史和政治庇护经历扑朔迷离。
根据法庭的文件,出生中国大陆的刘路娅1995年4月抵达美国。她当时从旧金山入境,非移民访问身份,签证的有效期到1995年10月底。
根据刘路娅政治庇护的申请故事,她是一个经济学家,曾经用中文和日文发表和出版大量的有关中国和日本经济发展的书籍和文章,其中包括中国和日本及美国关系的内容。刘路娅说,1987年到1992年间,她居住在日本的大阪。作为获得日本国籍的条件,她在1991年7 月放弃了中国国籍。
不过,刘路娅说她没有因为放弃中国国籍就申请到了日本国籍,原因是,1991年,他出版了一本用日文写的书《日本内幕》。这本书揭露中国和日本政府之间的“非法行为”,还涉及到日本政府的经济状况、日本对外国人的态度甚至天安门事件中的经济内幕。刘路娅说,由于这本书以及它涉及的内容,她在大阪被捕入狱,在狱中遭到日本移民部门长达278天的折磨。1992年12月底,刘路娅回到中国大陆,她说她当时已经不是中国公民,持的中国护照是日本政府强迫中国领事馆给她的,而她自己也从来没有成为日本公民。
根据刘路娅的证词,她一回到中国就在北京就诊,治疗在日本遭到的严重伤害。刘路娅说她住院时间长达两年,一直到1995年2月底。期间只离开医院数天,目的是到日本驻中国领事馆要求日本政府支付她的医疗费用,在日本领事馆,她遭到中国方面警察的拘捕,被扣押数小时后放回医院。
法院发现,显然是在中国政府的同意下,刘路娅1995年2月28日来到美国,欲求在联合国对日本政府起诉。她说,其后她两次去日本,均被拒绝入境。进日本不成,刘路娅回到中国,从中国再次获得到美国6个月的护照。她在1995年4月16日进入美国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
1995年6月,刘路娅向移民局提出政治庇护申请,在申请表中,她称自己是中国人,被中国和日本政府迫害。她还说,中国政府没收了她全部的财产,其中包括她的住房和著名的绘画作品。她还说中国政府取消了她的户籍和医疗福利,禁止她向日本政府寻求赔偿,也禁止她发表她的作品和言论,甚至派人监视她的活动。刘路娅说,如果她再回到中国,就会遭到逮捕和审讯,就会遭受饥饿、疾病和虐待的折磨。
移民局要求刘路娅在1995年8月底的一天问话,由于她没有按时出庭,导致此案在1996年4月终止,移民局同时对她发出离境的命令。移民局允许她在当年6月27日之前向移民法官申诉,之后又将这个期限延长到1997年2月20日,以方便她落实辩护律师。
经过一再的推延,刘路娅于1997年5月出现在移民法官目前,移民法官认为刘的政治庇护申请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她回到中国或日本会遭到迫害,认为她的证词“不可信”,判她“自动递解出境”。刘路娅不服,上诉到第二巡回法庭上诉庭。她的申诉在上诉庭遭到驳回。
最后,刘路娅把官司打到了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她向联邦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同时表示对移民法官判决的反对意见。
斯泰恩法官在日前公布的判决中认为,刘路娅所指的对她的不公平的歧视并不存在,因为她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移民法官对她与别的政治庇护申请者相比有所不同;刘多次错过面谈的原因是她自己提供的地址有误,不证明她被剥夺了刑法保护的公平权利;至于刘提出法庭指定的律师对她的理解和翻译有出入,斯泰恩认为当时法官给她有足够的时间提出和处理这个问题。最后,是刘的证词的可信度问题。斯泰恩说,移民法官指刘的证词“前后矛盾”,“不可信”,因此判决她递解出境。但是斯泰恩强调,即使如此,法律允许刘路娅在法官不利于她的判决之后有机会解释矛盾和不可信之处,为此,斯泰恩同意刘路娅对人身保护令的申请,撤销移民法官原有的判决,同时要求移民法官给刘路娅合适的机会就证词中的问题进行澄清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