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晚,上海拍卖界的风云人物李先生一反往日形象,在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之后,他说:再也不能做拍卖这一行了。哪怕将来我穷到要卖肾的地步,那起码也是物有所值;而现在,每具体操作一次拍卖的过程,无疑都在拍卖我自己的灵魂。
在这次谈话中,他表示,目前上到著名的上海“敬华”、“国拍”、“朵云轩”以及北京的“嘉德”、“瀚海”等大的拍卖行,下至全国各地数千家中小拍卖行,都可能有程度不一的黑箱操作。
“我可以操纵4个亿”
李先生在这次谈话中极力想表达的一个观点是:所谓拍卖黑幕,并不是如记者想象的那样,仅仅是把一桩物非所值的东西,或者是一个假的东西拍卖成一个高的价位。他说:具体的那一个举槌落槌,只是拍卖过程中的技巧性欺诈而已,实际上更为可怕的是,拍卖成了更大的资本转换桥梁,通过这个桥梁转换,可以在短短的时间内使数千万的资产发生实际性的转移,也可以通过拍卖,向银行套取更多的资金。
作为冰山一角,拍卖行业掩饰了背后与它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各行业的更为深层的内幕。国企改革热潮已起,低廉的国有企业拍卖被认为是最后的“致富机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最近指出:如果出资人机构权力掌握不当或缺乏监督,比如出现“一卖了之”,或对经营者半买半送等情况,就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对此,在改革中必须引起高度关注。一些政协委员也发出这样的提醒:10万亿元国资不能成为“廉价晚餐”。
在常规的操作层面,身为一个有着高度专业性和缺乏严厉监管的行业,拍卖行以心照不宣的默契和上市公司联手,资产评估、配股圈钱、出货、资本运作,通过一系列高超的操作手法,拍卖行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改变公司财务状况的绝佳机会,一份漂亮的年度会计报表在外行人眼中就变得无懈可击。
更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在某些黑势力眼中,拍卖行是他们“洗钱”的最佳选择。利用拍卖公司的中介服务,将需要支付的“黑钱”,以巨额支付藏品价款的形式安全、迅速地转移掉。干净得能见光的资金,便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方便、安全地进行调动或投资。
“你知道通过拍卖,我可以操纵多少资金吗?”他问记者。
“3-4个亿!”,沉了一下之后,他自己如是说。
撑死胆大的吓死胆小的
李先生多次参与过“空手套白狼”式的拍卖,与大大小小不下20家拍卖行打过交道。他说:很少有拍卖行会对这种操作提出质疑。“买方,卖方,加上拍卖方,实际上大家已经达成了相当的默契,而促使这种默契的达成原因,只有一个字--钱。
每一次黑箱操作的拍卖,都有一个炒高价的过程,这里的炒高价,有另外的一层含义和作用。“作价”者们的目的,是在找到一件卖相上能担得起一个“度”价钱的藏品,只是外观和卖相上能符合要求就行。然后将其买进或者订下,在与拍卖公司协商佣金和操作方案之后,再到拍场上将其价格炒高,再将这件藏品抵押给银行。
拍卖公司为达成交易,会迁就买卖双方的暗箱操作要求,其中之一就是虚增成交价。具体做法是,首先三方(委托方、买受方、拍卖公司)事先约定“真实”成交价和“真实”佣金,此后,就进入了表演阶段。
以落槌价为1000万元的标的为例,在其他市场买进时需支付货款300万元,炒作到1000万元之后,再加买卖佣金共计200万元。因为是买卖一手托,经与拍卖公司协议后,总佣金可能只有10%,也就是100万元,然后按1100万元的总价抵押给银行,如果银行照惯例给八成的额度,可以贷得880万元,减去买入价和佣金之后,至少可以得到480万至580万元,并且等于是将藏品卖给了银行。如果标的不是买下来的,而仅仅是用定金订下的,更无须支付全部货款,那总投资就更少,等于空手套白狼,而且这个价钱都是演给人看的,不会按这个价钱进行结算。
某些精明的上市公司或股份公司,或是在股市上炒作上市公司的庄家们,为改善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或者干脆仅仅为粉饰其年度会计报表,以利抬升股价或者出货,会先用上市公司低价收进一批某位或某类的艺术品,然后于拍场上大幅度拉升的做法,从而改变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年度会计报表。这样,其所掌握的整批标的,在进行新的资产评估之时,会为其带来许多好处。进行配股圈钱、出货、资本运作或其他操作等等时,就变得十分方便了。
拍卖行有时还是“洗钱”的最佳选择。对于某些黑势力最为“方便”的做法就是通过拍卖公司来过数。乙以一件“艺术品”拿到拍场,甲以高价购回。于是,双方利用拍卖公司的中介服务,将需要支付的“黑钱”,以乙方所需的支付藏品价款的形式、币种及数量等,安全、迅速地送到乙方手中。而且,因为是艺术品的交易款项,资金也变得干净了,能见光了。再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调动或投资之时,也就方便、安全了。
在记者随后几天对上海和北京的多家著名的拍卖行进行的采访验证,李先生所说的并非虚言。撑死胆大的,吓死胆小的,坑死傻头傻脑的,拍卖界黑风盛行的情况,已经是业内人士的一个共识。
虚假泛滥只是冰山一角
“‘暗箱’手法操纵的拍卖,其利润仅次于毒品和军火交易”。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董事戴岱对记者讲这句话的同时还透露--“目前暴露的拍卖黑幕还仅仅是冰山一角”。他认为,国内各大拍卖行普遍存在着“黑箱操作”的事实。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有效的措施对此进行规范,更谈不上杜绝了!
戴岱目前还具体负责华辰拍卖行瓷器工艺品拍卖的业务,之前,他曾经在北京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工作。对于老东家嘉德拍卖,他并不讳言其过。他给记者介绍的拍卖违规事件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其老东家引为成功经典的一次拍卖。他认为,曾在2002年以2534万元人民币成交,创下了中国书画在全球拍卖市场上最高记录的《写生珍禽图》(宋徽宗作品),进行这次艺术品拍卖的公司--嘉德拍卖行的一系列违规操作,让深谙此中真味的业内拍卖“老手”都为之摇头。
他说:“目前拍卖存在着一系列的违规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出现的,但是,这次拍卖却全部出现了。”
按照拍卖法规定,拍卖公司不允许参加竟拍。实际上,这次宋徽宗的《写生珍禽图》正是嘉德从国外竞拍得到的。国内媒体在他如何得到这件艺术品的报道中,或者根本不提,或者只是说,回归,购买得到。
按照拍卖法理解:为保持拍卖的公正,拍卖行不允许拍卖自己的东西,赚取利润。拍卖行本身作为一个商业中介机构,只能赚取佣金,也就是中介费。当公正和中立的身份变化到买家或者卖家的地位时,拍卖的性质就会发生变化,这个时候,拍卖方就会更多地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了。
对《写生珍禽图》拍卖前后的宣传,他用“虚假炒作”来概括。他认为,从《写生珍禽图》打算拍卖开始,嘉德便开始炒作自己,主要利用媒体的报道,放出风声,达到炒作的目的。同时嘉德在宣传自己的时候,断章取义地引用了专家谢稚柳的话,来宣传自己,然而把原话中对此画的质疑成分排除在外。
最大的问题还存在于这幅2530万元天价作品的真伪还尚待确定。在业内,此画真假是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的,但是,嘉德拍卖行却隐瞒了对此的争议。
他透露,这幅图的真伪的辩论,北京这方面,因为很多拍卖行跟嘉德都有着业务上的往来,对此都反响冷淡,在公开场合也很少会谈到这一点。但是,上海拍卖行方面,对这个情况是很清楚的。本来这幅图,上海博物馆是打算竞买下来的,后来就是因为真假问题难以确定,最终没有买。
“作为卖方,为了自身的利益,必然会在拍卖的过程当中,出现这样那样的违法行为。比方说站在卖方立场之上,隐瞒事实的真相,报真不报假,没有全面,客观地对自己的拍品进行介绍,欺骗买家。为的就是尽量提高卖品的竞价。”
他认为,此次拍卖,给国内拍卖行业塑造了一个“宣传”战术的典型,并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河--自己买东西自己拍。而嘉德这次2530万元的天价拍卖,无疑还会造成更大的跟风效应。
上述事件并不是单独存在。实际上,虚假和赝品的盛行,在艺术品拍卖业中如病毒般传染。业内人士称此类拍卖会为“假面舞会”。有些颇有声誉的拍卖行,拍的古代书画有一半以上是赝品,现代书画中竟也有四至五成是伪作。个别拍卖行的赝品率达到七成以上。
《中国商报》拍卖与收藏版的总编徐舰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例子:一家现在已经倒闭了的拍卖公司,他的经理自己在景德镇就有一家瓷器厂,他就是经常拿自己厂里生产的瓷器,到自己的拍卖行进行拍卖。
徐先生特别指出:这家拍卖行的倒闭,并不是因为造假拍卖假货被有关部门查出来的,而只是因为自身经营不善等其他原因。
原浙江中澳纺织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定林在杭州的一次拍卖会上,以140万元的价格竞拍得10件书画作品。后经专家鉴定,其中6件作品被认定为摹本,即假货。由此引发了中国拍卖史上的第一起因画作真伪之争而引起的买家状告拍卖公司拍卖假画的诉讼,也就是当年沸沸扬扬的“中国拍卖第一案”。
罚没资产猫腻齐集
实际上,被黑箱操作的拍卖不仅仅限于上述的艺术品或者古董。目前拍卖行利润最大一块之一还有那些国有资产类的拍卖以及罚没资产的拍卖。
徐先生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比方说,政府部门没收了一幢楼,要拍卖了,政府出价500万元,但是,拍卖行又估计这撞楼只有300万元。如果就以500万元拿出去买的话,肯定没有人要。
这个时候,拍卖行可能先会联系到认识的客户,看有没有人愿意买。如果有人愿意买,但只愿意出400万元。这个时候,拍卖行会首先进行一次演戏拍卖,找一些实力不是很强的买家,举行一场拍卖,结果自然是流拍。这个时候,拍卖行再去对政府部门说,定价太高了,能不能降到400万元,政府一看流标了,这个时候也在考虑能出手就出手,然后就同意了,然后拍卖行再联系买卖双方进行交易。
而且这种事情的一个特点还是保险系数相当高,因为很少有人或有办法拿出真凭实据的材料来证实这是违规和非法的操作。行贿者不会告诉别人我行贿谁了,受贿者不会说我拿了谁的钱了。由于没有证据,政府部门想管,也没有具体的办法。
症结还是法律滞后
记者在对几大拍卖行和资深拍卖人士进行采访的过程中,有三个观点基本是他们的共识:第一,都对拍卖黑幕的存在直言不讳;第二,都认为目前相关法律相当滞后,几乎没有办法解决和规范黑箱操作的发生;第三,目前拍卖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比方说,目前大型国内艺术品市场的拍卖会上,大概有1/3的拍卖品都是拍卖行通过从国外搜购这种途径得到的。这种做法,从法律上说,肯定是不允许的。主管部门也不是不知道,但是,他们主要还是考虑到,能通过这样的办法,从国外把很多中国原先流失出去的艺术品买回来,同时,照顾到国内拍卖品市场的发展不出现萎缩,对这种情况是保持一种默认的态度的。这里面,其实还是涉及到法律上的价值合理与程序公正的问题,合情合理而不合法。
拍卖法规定,成立一家拍卖公司,必须要有两名拍卖师。但是,关于取得拍卖师资格的规定,又是必须有两年以上的拍卖工作经验。这种似乎有点矛盾的规定,使得拍卖师的成长很不利,全国的拍卖师变成一种紧缺资源。这样的现状,造成了很多成立的拍卖公司,采取了一种假调的方式,通过某些关系,向一些比较成熟的拍卖公司调一两个拍卖师过来,使得自己的拍卖公司能够成立。这是个折中的办法,造成的结果是,拍卖师的队伍难以得到健康的发展,一些中小拍卖公司也缺乏正常运行所需要的条件,这也是造成目前拍卖市场比较混乱的原因。
上海丁孙黄律师事务所律师陆欣对此表示:“拍卖属于特种行业,而艺术品等的拍卖又需专门技术。但是我们的公安、工商、物价等单位由于缺乏这方面的经验和知识,故对于拍卖行的某些行为往往处于不告不理或监而不管的状态。在未来的日子里,各单位应当更加主动出击,随时监察各拍卖行(拍卖会)在程序和实体上的问题,切合实际地规范和整顿我国的艺术品拍卖市场。
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目前上海拍卖行业协会和北京拍卖行业协会的具体负责人同时身兼各大拍卖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北京市拍卖行业协会会长为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上海市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周建国同时身为上海国拍总裁。
镜头回放:
一个人的拍卖
2002年5月的一天,浙江金华的一个拍卖会引起人们的关注。在现场拍卖的是浦江县良种场的十几间老房子,一个名叫洪素琴的妇女首先举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场的其他竞买人却没有一个和她竞争。最后,洪素琴以62万元的底价轻松愉快地买走了这些房子。浦江县良种场是一个拥有70多名职工的事业单位,属于国家事业单位,位于镇中心居民区,因前前后后共13间房,又称老13间。拍卖前,它们以每年四五万元的租金租了出去,用来给职工发工资。
竞拍前,洪素琴买通其他4位竞买人,拿出10万元分给4人并与他们达成默契,拍卖时,他们谁也不许举牌,让洪素琴一人中标。
2002年6月20日,也就是在拍卖后不到1个月,经浦江县检察院委托,浦江县天正房地产估价所以今年5月20日为基准日,对老13间房进行重新评价。评估价达到110万元,比拍卖时的价格62万元竟然高出了48万元。浦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这次评估进行审核确认评估公平合理,这48万元钱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惊心动魄“拍”掉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流失案件每每发生,每每令人触目惊心。在此类案件中,就有着一些人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以恶意“拍卖”为手段,疯狂占有国有资产。
在拍卖行业广为人知的海口市椰树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价值850万元的土地、厂房被恶意“拍卖”、疯狂侵占一案,就是一起较为典型的侵吞国有资产案。当时拍卖,既没有拍卖单位和地址,也没有拍卖行名称。在“公开拍卖”会上,只有一家尚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参加竞买。竞买资金至今还未到位。事后查明,所谓公开拍卖,实际上只有拍卖人、竞买人、债主和执行人员4人在场便成交了。
这次事件中,海南兴业工贸发展公司在诉讼前为逃避债务就已恶意转移了资产,事后又串通拍卖人、竞买人等相关人员,以他人的名义低价购买了担保人的国有土地,最终达到侵吞国有资产的目的。
拍卖行作价空手套白狼
这里的作价,并不是常规意义上的为藏品定价,而且定价之后,与拍卖公司协商佣金和操作方案在拍卖场将其价格炒高,再将这件藏品抵押给银行。
通常发生虚增成交价情况的原因还有以下几种:
其一,拍卖公司为创纪录。拍卖是一个黑洞行业,谁的最终成交价越高,好东西和大买家就会越向谁的公司集中。有了好东西和大买家,又可以拍出更好价钱,再吸引更多、更好的东西和更多、更大的买家,从而进入良性循环。
其二,卖家等钱用,或者为了能确保成交,不得不接受买家或拍卖公司的要求。
其三,卖家为了不使自身形象受损,或者为了获取其他更大利益(比如配合股市的坐庄动作等),要求买家或拍卖公司配合他们行动,而做“表演价”。
其四,买家为了能在短期内就获得巨大的投资收益,或者为了能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取得更高的财产估值,从而人为炒高最终成交价。
其五,买家为了能改变或者树立自身形象,或者为了做广告等等,所以人为炒高最终成交价。
拍卖作为经济生活中常用的交易行为,极易引起轰动,也极易引起跟风效仿的连锁反应。最常用的“做市”方法是:拍场高价单件虚假成交;制造传播虚假消息、制造炒作虚假纠纷;虚假的频繁交易等。
艺术品拍卖的深层内幕
艺术品类资产无须进行坏账准备,亦不存在产品的技术更新、时间更新、流行更新、文化更新等等。艺术品类资产在进行公司资本重新评估之时,亦存在相当的弹性。可为公司在这阶段赢得较大的利益。
拍场艺术品:企业间内幕交易的媒介艺术品,尤其是拍卖场上的艺术品,极易成为某些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内幕交易的理想媒介物。
1.为拍品“定价”。通过找“托”来哄抬价格,然后自己买下来。
2.“钓鱼”。拍卖场上常常有一些跟风的买家,他们察言观色,跟着“大买家”上,他们极易成为委托方托价“钓鱼”的猎物。
3.吃“画虫儿”的表演现在有一些专门出入于拍卖公司的“倒爷儿”,亦称“画虫儿”。
4.拍前串通、控制成交价。有些买家,他们之间往往不会竞争,他们还会在拍卖会之前串通约定好价位,来控制、垄断最终的成交价。约定最终成交价范围的方法有:私下进行模拟拍卖,通过内部竞争,决定最高出价和最高出价者;协议最高出价和最高出价者;抓阄决定谁是最高出价者等等。
5.拍卖师与买家串通一气;拍卖师与卖主或“虫儿”们恶意串通;拍卖师自己或拍卖师的亲属买拍品;特权阶层人士买拍品。
来源:财富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