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之所以对那名外国人表现出极大的愤慨,想必是因为,他们觉得一个外国游客在中国的地面上公开告诫中国人,是对中国人的一种冒犯,这样的反应,可以看做是民族自尊心的直接而朴素的表达,完全可以理解。然而,从那位外国人的角度看,他在昆明买了那件衣服,只是因为他觉得那“十条告诫”很幽默,顶多算是一种善意的揶揄,何以中国人就无法接受,还死活要他承认错误呢?看来,在南京市民和外国游客之间,未能就告诫的意味达成共识。
从新闻报道和新闻图片看,“十条告诫”并没有多少挑衅色彩,相反,的确带有善意和调侃的味道。第一条“不要盯看外国人”,这已经被文明社会看做是必要的礼貌,不存在疑问;第二条,“对外国人收费与中国人相同”,以及第五条,“允许外国人住便宜点的旅馆”,都符合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提醒得很及时。至于其它各条告诫的具体内容,新闻中没有提及,但想来也不会太离谱。推想一下,如果是一个中国人穿着这样的文化衫,大抵是不会惹恼任何人的,但一旦有个外国人穿着它“招摇过市”,事情就复杂起来了。
这是因为,在不少国人的心目中,自我批评是行得通的,但是外国人的批评就行不通。外国人如果批评我们,先不管批评的内容是什么,也不管他有什么样的出发点,一概都会被认作“不怀好意”,往浅里说那是“指摘”,往深里说那就是“诋毁”了。毋庸置疑,这样的心态是保守和封闭的,甚至是脆弱的。摩根斯坦利首席经济学家史蒂芬·罗奇也在一篇《停止抨击中国》的文章中委婉地告诫中国人,当中国要在充满争论的世界大舞台上扮演一个更积极、更活跃的角色时,中国人就应该学会“容忍批评”,尤其是来自朋友的建设性批评。这样的告诫当然也是善意的,富有建设性的,甚至带有预见性和警示意味。幸好,罗奇的这番话没有再次激怒中国人,否则,不知道他是否还有勇气对中国问题发言。
容忍批评,是开放心态的表现;对各种各样的告诫,我们完全应该抱着海纳百川的胸怀去听取,而不是动辄感到被冒犯、被伤害。所以,假如南京市民再看到有外国人穿着“十条告诫”的文化衫到处跑,你不妨心平气和地跟人家探讨,千万不要再揪着人家不放,还要人家道歉了。说到底,有错的并非那个不说吉祥话的“信使”,而是不能容忍批评的我们自己。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