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上市公司有部分是“包装”上市,“包装”意味着修饰美化,在商品上使用包装可以卖个好价钱,可用在上市公司上,那就是造假、欺骗。如果我们普通人被欺骗,并不出奇,可出奇是,证监会一个国家的专门机构,有着完善的各项审查制度,怎么还能被欺骗那?而且还重复着被欺骗,那就是“里面有人”在作怪,话说白了那就是内外勾结造假。事情一但败露,受惩罚的是上市公司,造假者也完成了上市圈钱的行为。管理层的制裁措施无非就是对上市公司罚款、终止上市,受损失的只有中小投资者,因为“大户”机构都“有人”不会受骗。造假者和批准造假者却都逍遥法外。
“有人”意味着某种幕后交易的代名词,包含着贿赂、枉法、不公正的含义。“有人”事情自然是好办,更重要的是别得罪人!“得罪人”即使是合理合法的事情也未必办成。
中国证卷市场就出现了奇怪的现象,是否包含着“有人”和“得罪人”的幕后动力?中国的广大投资者都想“借一双慧眼,把这缤纷的股市看个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2001年11月25日,深中侨这个深圳老牌地产股为了保牌,与大连柏兴签订了《出资额转让协议》拉开了巨额重组上市公司的序幕,当时,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证卷时间》报道这重大的新闻,并且给以高度评价和赞赏。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财政部于12月21日突然抛出一个重大会计政策调整-《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2001]64号文),规定要求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表明交易价格是公允的,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并要求从即日起执行.ST中侨的重组因此出现了障碍,为了保牌,ST中侨取消了中侨实业与大连柏兴股权转让(原本还没有正式合同),使得大连柏兴公司与ST中侨不再是关联方。
2002年中报被注会审计为非标无保留意见书,由证券公司推荐上市,有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ST中侨正等待着恢复上市交易之时,财政部又针对(深中侨)发函说:“该交易是企业重组行为,其相关收益不能计为利润”。而硬生生的逼其退市,对于这样的规定,中国所有相关会计文件、包括中注协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有关会计专家,均无法找出该规定和相应解释性说明的条款;中注协监管部的专家也表示无法解释“企业重组”的定义、内涵和相应的会计处理办法。所以大家竟然都不知在会计准则中有“企业重组”一说!不知其规定的依据是什么?经多次询问财政部有关官员,答复是财政部内部的规定,“内部规定”多么荒唐的解释啊!
前者的《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说是打击假重组,保护投资者利益无可厚非。而后者针对ST中侨的发函“企业重组行为”,难道说仅仅是ST中侨的是“企业重组行为”,而其他的就不是“企业重组行为”了吗?看看以下的统计数字,人们也许更不能理解“企业重组行为”怎么就仅仅针对ST中侨具有约束力那?和中侨一样转让资产计入利润的公司,不完全统计有:
二纺机600604、轻工机械600605、金丰投资600606、上实联合600607、中国纺机600610、天宸股份600602、st棱光600629、白猫股份600633、中远发展600641、申能股份600642、爱建股份600643、st同达600647、青鸟天桥600657兆维科技600658、*st斯达600670、st英教600672、川投控股600674、交运股份600676、新宇软件600687、东新电碳600691、长安信息600706、海博股份600708、雄震集团600711、*st松辽600715、百花村600721、st幸福600743、上海科技600608、天华股份600745、浪潮软件600756、st琼华侨600759、金荔科技600762、st中燕600763、宁波富邦600768、st龙科600799、东方集团600811、鞍山信托600816、宏盛科技600817、st永久600818、华联超市600825、广电网络600831、第一医药600833、都市股份600837、通化东宝600867、湖大科教600892、北大高科000004、沙河股份000014、st中华a000017、深天地a000023、深深房a000029、*st盛润a000030、深信泰丰000034、深大通A000038、光彩建设000046、农产品000061、st英特000411、健特生物000416、恒大地产000502、赛迪传媒000504、东泰控股000506、银基发展000511、渝钛白000515、甬成功000517、四环生物000518、好时光000526、st猴王000535、st闽闽东000536、南开戈德000537、世纪中天000540、st吉轻工000546、st太光000555、st银广夏000557、st海药000566、st琼海德000567、st威达000603、st东海a000613、等这些的都不算是“企业重组行为”这里是否包含着“有人”和“得罪人”的幕后交易那?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生态农业发布中期报告时,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为st生态2002年半年度报告中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指出:“由于st生态仍在接受调查,2001年及以前年度的所有财务资料均被有关部门查封,故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公司财务状况已明显恶化,无法判断公司编制今年中期会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根据证监会关于信息披露的14号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有明显违背《企业会计制度》的地方而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应该按照有关审计意见对业绩报告进行更正并重新公告,如果更正之后符合恢复上市的条件,可以再向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如果不符合,则应该自动退市。《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第十六条“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的,应在受理申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终止上市的决定,”st生态就此应该退市.而上海证卷交易所竟然发布公告称“应投资者要求,恢复ST生态上市交易。”难道就ST生态的投资者要求其上市交易,而其他的股票投资者都愿意退市吗?这里是否也包含着“有人”的幕后交易那?好让投资大户有机会出逃那?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法规失去平衡,什么事情都靠“有人”去处理,那么普通的劳动人民的利益谁去保护呢?中国证卷市场管理层天平上“有人”的砝码还有多重?广大的投资者都再拭目以待。
作者:凹凸 200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