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哨与呐喊着的多是青年,属于20多年成功教育成长起来的一代,“拿人不当人,拿别人生命不当回事”。记者采访其中一位特别卖力呼哨与呐喊(“线报”提供,没有现场“演出特写”)的“水果黄”(贩卖水果的,姓黄),三十而立的黄先生不但不后悔,还振振有辞。陕西省兴平市政府 3名保安人员在市政府院内狂殴**老人雷长锁,七十多岁的老人被打昏后,血流满地(照片显示)躺在市政府门房 8个多小时无人过问,《华商报》记者介入后,昏迷的老人也并非如该市领导所说,“送往汤坊乡医院进行治疗”,而是“神秘失踪”了。
**何罪?人民政府,人民群众不能进?区区县级市政府哪来的那么大派头?难道,还不如资本主义国家的市政厅?要进便要挨打?几个狗仗官势的保安忍对古稀老人下狠手的时候,不要提三个代表,想过会遭到天谴吗?更可憎的,事件是从8时30分开始的,8个多小时“贯穿”市政府全天工作时间,居然,大大小小进进出出的人民公仆熟视无睹。
狠心的看客,狠心的打手,我不得不诅咒这些兽性大发的混帐,我不得不憎恨这个残忍成性的世道!
今天又读到一则“社会新闻”,新闻的标题是《北京一外地男子超市门前自焚,因饥渴偷了一根雪糕被罚100元》,我发现,与湖南、陕西等“外省”一样,首善之区的北京同样充斥着残忍的气息。
26岁魏姓男子迫于生计,初中毕业就来京找工作,盘缠只有 200元钱,平时露宿过街天桥下,“三天只吃了几个馒头充饥”。二十多天过去,工作仍旧没有落实,22日路过一超市,特别口渴的他“买了一根冰棍,在走的时候又禁不住拿了第二根”而被工作人员当场抓住,并罚款100元钱。 男子哀求“那是我所有的钱”“我知道错了,你就罚10元好不好啊”但对方坚决不答应。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翁,魏姓男子无法左右几十上百亿的血汗钱动辄被人民公仆热中套牢的地铁、高铁、瓷悬浮吞噬,却敢为与自己生命一般贵重的100元暴烈起来:他又要了几次,超市的人仍不归还,于是,他用剩下的钱,先买了瓶酒,“在超市门口”,倒在身上烧,没燃,随后又买了两升汽油倒在头上,点着了……
我不想探讨,超市有没有资格罚款,双方该不该报警,我更不想听北京大学冷漠混帐的学者站出来,冷静地分析:魏“性格内向、封闭,心胸不够宽阔,在挫败面前,不能排解”。(混帐叫兽一旦“遗产”只有100元钱,三天只有几个馒头充饥,我相信他的心胸比青天还空荡)
一事无成又一无所有,魏姓男子的自焚,与人到中年的下岗职工姜建民爬上六楼,与人到绝境的众多民工爬上塔吊有什么区别?不过是一贫如洗而“爱财如命”走投无路的穷疯了的人的要挟而已!
而魏姓男子之类又要挟什么了?穷则思偷,他已经认错了,何况,100元本该是他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退还给他,救人一命,超市有多大损失?我理解超市及旁观者的心态:小偷小摸惯了,他自焚才怪,威胁人而已,做过场……
于是,骑虎难下,魏姓男子不得不在超市里买酒,又买了汽油,“在超市门口”,点了又点,戏做到绝境,脸面与尊严丧尽,末了,他唯一的选择,与姜建民一样,只有践行……
环境风气使然,见义勇为已经是稀缺而古怪的行为,我理解。但稍微施以援手就能救人性命却见死不救,麻木不仁,忍心旁观,甚至,冷血加热血地鼓动和激将,惟恐不死,幸灾乐祸地兽性大发,“快跳啊”“我都等不及了”地嚎叫,我却无论如何不能理解与接受,我只能说,我的一些同胞的灵魂已经丑陋和残忍到了非人的境地!
谁不热爱生命?谁没有自身的尊严?但人心可恶,人言可畏,在“作戏”的指责和“犯傻”的选择之间,最后一丝莫名的勇气,让姜建民和魏姓男子们步入了跳楼和自焚的绝境。
人心需要拯救,我希望,日渐残忍的世道有一个尽头!
我还想起一件事,针对姜建民被逼跳楼过程的影象记录,《道德观察》请来的嘉宾很遗憾,诧异没有清楚抢拍下那一张张嚎叫的嘴脸。是啊,我也注意了,现场多架摄影机,建民跳楼一瞬间,“多角度切换”,然而,没有一架摄影机给出嚎叫者的特写,为什么?因为,我们的摄影记者,我们的新闻工作者,一门心思只在“腥闻”上,一门心思只在“抓拍那一瞬间”,哪里能够分心“分镜头”!
我多想,湘潭跳楼现场,兴平暴殴现场,北京自焚现场,那一张张丑恶的嘴脸,那些狠心与残忍的看客与“杀手”,他们能充分地暴露在镜头前,暴露在阳光下!那么,至少,那卖水果的,无人再购买,那做保安的,无人再雇佣,那超市,无人再进出……
200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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