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说,中国20多年的体制改革,说到底,就是改革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分权体制。20多年来,中国经济体制、行政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因此,必须加大体制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力度,尽快建立和完善合理分权体制。
文章指出,从高度集权走向合理分权,须采取有效改革措施,切实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1)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将党委主要领导者过分集中的权力还给党的组织,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错误行为。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民主集中制的基础是民主,核心是民主,本质和目的也是民主。集中只是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脱离民主的集中,是个人或少数人的独断专行,是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背道而驰的。正确实行民主集中制,关系到党的性质和生命。正如邓小平所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
(2)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因为,只有改善党的领导,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形势下,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将党的领导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轨道,做到依法执政,按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原则和程序执政。
(3)要实行党政分开,将政府应有的管理自主权归还给政府,充分尊重和发挥各级政府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真正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上到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今后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讨论、决定和发布文件,不再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发指示、作决定。政府工作当然是在党的政治领导下进行的,政府工作加强了,党的领导也加强了。”
(4)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将企事业和社会应有的自主权归还给企事业和社会;
(5)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将地方和基层应有的自主权归还给地方和基层,充分调动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
(6)依法维护公民的各项政冶权利,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7)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公共权力真正为人民、为社会谋福利,坚决克服和打击各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