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翟所言不无道理。然而他采取的是不分青红皂白一棍子打死的态度,矫枉过正,从"万善孝为先"变成了"万恶孝为先",犯了片面、偏激、简单化的毛病。传统文化和造德,假丑分真美同在、正善与邪恶共处、糟粕与精华并存,孝的观念也具有两面性。
《礼记》:"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此孝子之行也。"、"父母存,不许友以死;不有私财。""父之仇,弗与共戴天。(按:还能问是非吗?)""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寒不敢袭,痒不敢搔。……";《论语-里仁》:"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大学》:"孝者,所以事君也"。
以上"经典"中谈及孝时,强调无条件服从父母;汉代把孝纳入"三纲"之中,父为子纲,父尊子卑;历代专制统治者更是别有用心地把孝夸大为真理一类的准则,把孝道跟忠君思想结合起来,使"孝"极端化、政治化、虚伪化、荒唐化、非人化、负面化,使"孝"苟合了尊卑观念,沾染了奴性色彩,成为维护君主专制、制锢扭曲人性的工具。这是孝观念中不合情理、违反人性的一面。
然而孝道也有其合乎情理和人性的美好的一面。篆体的孝字,上面是个弯腰弓背白发飘萧手拄拐杖的老人,下面是个小孩,向上伸出双手托着老人。古书中对"孝"的解释,也有正常的人性的一面,如《尚书-尧典》:"克谐以孝",《论语-为政》:"今之孝者,是谓能养",《新书-道术》:"子爱利亲谓之孝",《尔雅-释训》:"善父母为孝",《礼记-祭养》:"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次能养",《诗经》"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父母一生辛劳,将子女抚育成人,子女有责任和义务尊重、关爱、赡养父母。
因此,我在《请胡哥跪下!》指出:孝是传统道德中根本性的道德,是一种沿袭已久的人类共同的行为准则,它是人的本性,也是一种权利和义务。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孝道是从帝王到庶人都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在封建专制统治下,传统道德模式受到别有用心的扭曲和利用,产生了许多负面作用,成为桎梏人性束缚人民的工具。但传统道德并非是专制统治者的专利,其中一些道德富有永恒的魅力,一些内容值得加以借鉴和改造。孙中山就主张对旧道德赋予新的内涵,作出新的阐释。
孝有广狭二义,狭义的孝,是子女尊敬、赡养父母,从衣食住行娱各方面照料老人,尽子女应尽的义务。而更深层意义上的广义的孝,对象不仅指父父,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及所有亲属长辈。孝的内容不仅指家庭生活,还应包括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实现人生价值。
遗憾的是,五四运动打倒孔家店,把传统文化不论美丑善恶一锅端了。我党更是变本加厉,双手齐下,一边批儒批孔,一边宣扬大义灭亲的革命精神,以革命、正义的堂皇名义,摧残人性,扫灭亲情,把人变成了野兽和魔鬼。而可悲的是,一些异议分子民主斗志也在奄奄一息的"传统"身上再踩上一只脚。
道德沦丧,于今为烈。不尊敬长辈、不尽赡养义务、打骂虐待父母已成为当今社会一个严重社会问题。有关子女虐待父母乃至弑父弑母的事例层出不穷,报章杂志时有报道。人不如兽啊。重提孝道,有一定的合理性现实性和必要性。
当然,我所说的重扬孝道,是弘扬一种建立在人权、平等和人性、亲情基础上的孝道,是经过民主、平等观念观照梳理的合情合理合人性的现代孝道。不仅孝的观念,包括忠节义仁义礼智信等观念和一切传统的东西,都应在民主自由理念的指导下进行一番去粗存精、汰劣存优的工作,批判地继承其中具有普遍恒久意义的优秀成分,使之重新焕发新的光彩。
写此短文,与老翟商榷,同时也是劝世和自勉。
200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