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8-28 22:55:00作者:
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1至7月京津沪穗四地居民生活对比报告。四城市中,广州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957.04元,居第一位。这一数字比上年同期增长12.1%,高于北京0.1个百分点,也居第一位;天津、上海增幅分别为10.1%和8.6%。
上海、北京、天津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8595.27元、8118.35元和5719.75元。广州市人均经营净收入为304.81元,居四城市首位,天津、上海、北京分别为254.64元、210.92元和183.7元。
消费方面,1至7月份,广州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累计为6460.97元,消费水平居第一位。上海为6196.4元,北京为6020.92元,天津最低,为4295.24元。
从消费支出增长幅度看,北京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增长4.7%,增幅比1-6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但同比仍下降9.1个百分点,在四城市中居末位;天津、上海和广州依次居前三位,增幅分别为11.3%、10.7%和5.1%。
八大类消费支出中,居住支出,1-7月份累计,上海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支出为755.86元,同比增长39.5%,无论支出额还是增幅均居四城市首位;广州为576.09元,同比增长3.4%;天津为551.94元,同比增长19.3%。北京为504.85元,同比下降7.1%,居四城市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