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俩工作没找着,却成他人妻
2001年2月28日,19岁的石萍和16岁的石倩(均为化名)姐妹俩从广西武鸣县农村来到南宁市,想打工挣钱。
她俩刚下车,就被人贩子覃玉芳盯上。看着涉世未深的两个农村女孩,覃玉芳走上前搭讪“想必你俩是到南宁找工作的吧?”妹妹石倩犹如见到救星,不住点头。覃玉芳称钦州市一个搞农产品批发的老板正需要工人。石倩姐妹俩信以为真,当天晚上跟着覃玉芳在南宁市一家旅社住下,准备第二天去钦州“找工作”。
3月1日,该团伙首要人物,化名为“梁哥”的谭文强从外地赶到旅社“验货”。当天下午2时,不知有诈的石倩姐妹俩又跟着覃玉芳上了南宁开往钦州的班车。当车行至钦州市大垌镇时,覃玉芳称在此下车,等候为她俩介绍工作的谭文强,姐妹俩仍无察觉。当晚,在大垌镇一旅社,谭文强欲对石倩和石萍行不轨,石萍以自杀相挟,谭文强没有得逞。
此时,姐妹俩虽感到不测,但早已身不由己。3月3日,她俩被谭文强分别以1750元、2400元的价格强行卖到钦州市那彭镇英学村。
自己被卖,还帮人贩数钱
2002年1月12日,从广西某高校毕业后待业在家的黄英(化名),在南宁市朝阳花园玩,被谭文强同居情人谈秀英(另案处理)盯上。·········
得知19岁的黄英是财会专业后,谭秀英谎称她和谭文强在玉林的公司有一些账目需要清算,如果黄英愿意帮忙的话,公司可给她5000元报酬,黄英深信不疑。谭秀英便带她去见“老板”谭文强。谭自称是做香菇生意的,马上出发去广东收“山货”,要黄英陪同一起去,黄英不假思索地同意了。
这时,犯罪团伙另一名成员黄克宁,带着一位叫梁芳(化名)的受骗女孩找到谭文强。谭暗地里让黄克宁和谭秀英继续在南宁物色“对象”,他以收“山货”的名义带着两个女孩来到广东罗定。
1月13日晚,在罗定一家旅社,淫心大发的谭文强支开黄英后对梁芳进行奸淫。第二天,谭文强叫黄英在旅社等侯,他带着梁芳去看“山货”。然而,谭文强将梁芳骗到广东信宜的山区农村,以3900元卖掉,可怜的梁芳亲手接过“货主”递过的钱后,还真以为是收货的“订金”,仔细数过后递给谭文强。她怎么也没想到递给这个人面兽心家伙的钱是自己的“卖身钱”。谭文强接过钱后匆匆赶回罗定,以押货回玉林为由,在路上又将黄英以3000元的价钱卖到信宜市洪冠镇垌尾村。
两年多时间,46名妇女入魔窟
法院审理查明,以谭文强、覃玉芳为首的人贩,组成一个近40人的特大拐卖妇女犯罪团伙。该团伙“拐、送、接、卖”一条龙作业。他们于1999年10月至2002年6月间,在广西百色、南宁等地以安排工作,或招工到外地进货为名,诱骗46名女青年到广西钦州、广东信宜、高州等地,再将她们以2000元不等价钱卖给当地农民为妻,谭文强、覃玉芳等从中非法获利10万多元。
2002年4月,钦州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排查,于2002年7月25日在南宁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黄克宁。紧接着,犯罪团伙的核心人物谭文强、覃玉芳相继落网。
根据谭文强等人供述,公安机关全力追击,抓获犯罪嫌疑人39人,46名被拐卖妇女解救出45人,1人还在继续追查。其中,谭文强参与拐卖妇女37人,在拐卖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4人;被告人覃玉芳参与拐卖妇女14人。由于部分被拐妇女已育有小孩或怀有身孕,24人愿意留在买主家继续生活。
此案有两大特点:一是犯罪分子将目光主要瞄准来自落后地区的农村女青年;二是抓住她们急于求职的心理。目前,此案虽已告破,但如何进一步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如何有效防止拐卖妇女案发生?如何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等问题,值得人们深思、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