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3-09-13 23:11:00作者:
鉴于中国大陆商品房销售市场混乱,广西消费者协会在最近发布的“二00三年第二号消费警示”中,特别提醒消费者购房时要留意六大事项。
一、审查证件、细看条款。购房前,要仔细留意开发商是否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购房时,应尽量选择购买现房。对于购买预售屋的,如确实需要签订“认购协议”,必须看清约定条款后才预付订金。
二、详细了解欲购房子的面积、楼层、座向、周边的配套设施和规划。了解交楼日期、交楼标准、产权登记等各方面事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特别是分摊面积、交楼时间及装修的具体标准。
三、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越细越好,合同里各种问题的违约赔偿责任要详细明确。
四、对入住费用、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代收费用等事项要心中有数。有些开发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和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购房者在协议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甚至越权承诺减免若干年物业管理费,这是对购房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侵害。因此购屋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认购协议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五、消费者如果对以上的建议把握不准,可以请一个精通房地产业务的专业律师陪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格式合同的选择条款上要字斟句酌,详细约定。同时,购房一定要质比三家、价比三家,签订一个真正公平公正的合约,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六、购房后要妥善保存原始材料,如合同、发票、收费凭证、协议等,一旦发现实际情况与合同约定不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据新华网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