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天安门六四真相”更令江恐惧---欺世谎言(2)

作者:默文 发表:2003-11-04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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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发 难

正义的代价

有时候,我觉得我的工作做起来并不容易。这倒不是因为每天有许多事情要做,或者是要参加这个会那个会,而是因为我在做工作时必须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作为一名党的高级领导,我本应当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但是我必须要有意地对一些事情不去过问,最好保持沉默。法轮功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个。我必须强迫自己不要暴露内心的真实想法,以免被扣上“异端”思想的帽子。

在自己的国家里我有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外国人。我产生这种感觉的原因是因为在我的周围到处都充斥着腐败。特别是在最高领导层中,正义成了一个根本就不敢奢谈的概念。如果你坚持了正义,那么你就将冒着因此而失去特权、信任、权力和提升的机会的危险、在我周围的许多人都因这些难以抗拒的利益的诱惑而一一就范。尽管这些东西对我不产生任何影响,但我必须要装出也对它们感兴趣的样子来。

当我每天在走廊上或会议中以及平时看到江泽民时,我必需要装出一种对一切工作除了自己负责的之外其他都不大关心的样子来;必须要装出没有看出他内心深处的极度空虚与不安;没有注意到他骨子里的那股护忌恨与邪恶、。我必须要漠视这么多年因在他周围工作所产生的一切特殊感觉,而只能把自己真实的思想深藏在内心深处,因为你很难信任你周围中的任何一个人。中国人的护忌心极强,他们对升官,荣誉,涨工资等这些事情都非常敏感,所以你不得不对你周围的人要小心行事。这也使我的工作做起来很艰难,因为我在这种充满了怀疑,不信任和妒忌的环境中很难做好自己的工作。而造成这一切的根源是与那个权力欲极强却没有安全感的领导人江泽民分不开的。


江的人格

人们可以通过一个人运用自己权力的方式来判断他的人格。江运用权力的方式暴露出了其最邪恶的本质。这其中包括他公开的,无礼的和不计后果的在世界舞台上的表演,以及他所表现出的那种任何人都动摇不了他的权力的傲慢,好像是那种愚蠢的妄自尊大正是他所认为的值得骄傲的“性格”。

真正正直的领导人能使人民发自内心的爱戴,通过自己高尚的品行和对人民的真心爱护而赢得人民的尊敬。他们是用自己的真心来领导一切的。从他们内心中所流露出的东西会使他周围的一切受益并为人民带来生机。他们决不会象江迫害法轮功那样:先是制造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问题,然后再在解决这个所谓的问题中来抬高自己的声望。

江的所做所为一切都是以个人利益为出发点,采取欺骗和谎言的手段来达到统治的目的。他死死地抓住权力不放,从不宽宏大量地允许别人对任何关系到他自身利益的事情发表任何看法。他不顾一切地掩盖他自身的缺陷,不安以及对声望和掌声的无止境追求。江在其所发动的对法轮功的个人战争中,竭力把这场战争描绘成是“人民”或者是“党”对法轮功的战争的种种手段,正是他这种让人鄙视的人格的真实写照。


江的私人运动

根据党章和党内集体领导的原则,江本应首先获得政治局常委会同意,才能采取任何行动去对付法轮功,但我告诉你,江发起这场对法轮功的残酷镇压运动事先根本没有征得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同意。江认为,法轮功对他个人的权力和他对党的统治造成了直接“威胁”,当然他心里也知道,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委员会都非常清楚这种所谓的“威胁”根本就不存在,于是他采取了漠视一切来自这两个机构让法轮功自由发展的意见,发动了这场江“私人的”镇压法轮功的运动。

在处理法轮功的问题上,江一开始就完全无视宪法所规定的正确处理类似问题的“法律程序”。宪法明确表明:即使是国家主席本人在处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时,也不能如此非法地,单方面地绕过正常程序去滥用权力。江给政治局和全党同时写了一封信,说明他要处理法轮功问题的决心和方式。他在没有征得任何人同意的情况下就采取了行动,甚至没有组织任何的讨论和倾听任何的反对意见,独断独行地就在全国大规模地推开这场他“私人的运动”。显然江是明知故犯他采取了在反宪法、违反党纪和人民意志的行动。江还一手导演出“天安门自焚”丑剧,编造了在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上强加给中国人民的最大骗局。这一骗局是对江本人、对中国国家主席这一职位、对党纪国法、对人权以及对中国人民都是最大的愚弄与嘲笑。

江对法轮功的敌视和极端行动可追溯到1996年或更早之前。那时他已派人在全国范围长期监视法轮功的活动和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为此法轮功学员不得不上书各级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反映情况。而一旦他感觉到他将面临所谓的“威胁”时,也就是法轮功学员的人数超过其产党员的总数,他便立即开始策划消灭法轮功的计划。最终,在法轮功的问题上,他不仅愚弄了中国老百姓和那些低级的政府官员们,而且甚至愚弄了那些没有直接参与策划和执行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的高级政府官员们。


撒谎的特权

尽管江在大多数情况下欺骗了多数人,但你只要稍微对他分析一下,就可以轻易地看穿他那些谎言的破绽。如果你仔细注意一下江的言行,你就会发现他从来不提供任何诽谤法轮功言论的具体的,可证实的来源。当然他又怎么能提供得了呢?因为根本就不存在。

我们知道,任何事情只要是事实就都可以得到证实,因为都可以找到其来源所在。而谎言就是谎言,它不是以事实为基础,因此也就无从找到其真正的来源。找到的只能是谎言的来源。而不是事实。江对他的宣传运动没有准备到连细节都非常清楚的程度,因为细节根本不存在。这就是为什么他极力销毁所有法轮功的书籍、禁止出版一切法轮功的书籍,并操纵国家的通讯机构阻止中国人民通过互联网阅读这些书籍和信息。他要保证做到在中国没有一个人能把他所宣称的“事实”与真正的实际情况去做较。这样一来中国人民就很难识破江对法轮功的谎言;这样一来他就可以无所顾忌地继续捏造谎言、制造骗局。

江甚至还出版了一套诋毁李洪志名誉的漫画集。漫画集第一集的题目是《李洪志其人和他的邪恶行为》。这些书指控法轮功犯了“制造社会暴乱”的罪名。即使是江本人也不相信他的谎言,他只是想方设法地执行他的铲除法轮功的计划。不管他做的是对还是错;是真还是假,他唯一考虑的就是他必须要尽快彻底地铲除法轮功,尤其要在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之前。

将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歪曲到面目全非的程度是江的得意之作。江诋毁和诽谤了李先生和他的精神运动──法轮功,对他自己的所谓“胜利”引以自豪,自诩为一名伟大的战略家。然而,真正“胜利”的取得决不是靠陷害,欺骗,撒谎,屠杀,诽谤或折磨和监禁无辜的人们,不是靠故意地窃取中国人民对其的信任,也不是靠毫无因由地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更不是靠愚弄中国人民会相信那些完全编造出的反法轮功电视节目和所谓的“自焚事件”。真正的胜利是靠道义,正直,善良和诚实而取得。江的可耻行径给未来的领导者开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他欺骗性的人格无助于他在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心中建立起他所一直想得到的所谓“信任”和“完美”。

在中国,人们都被蒙在鼓里;而在海外就是另一种情况了。人们可以到书店或互联网上去查词和证实江讲的每一件有关法轮功的事情。在轻松自由的环境下相互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那为什么江可以如此毫无顾忌地欺骗中国人呢?因为他是中国的国家主席,他觉得随心所欲地撒谎是他的特权。只有在极少的情况下,极小的范围内,当江不得不面对法轮功的事实时,他就象是自己的人身受到了攻击一样,立即气急败坏地、甚至歇斯底里发出一连串指责,极力否定他所犯的一切错误。

我有个简单的衡量江的方法:他在多大程度上坚决地否认他所犯的错误,他就在多大程度上犯有多大的错误。也就是说,他否定得越强烈,错误就越大。江把许多别人从来没有讲过的话强加给别人,你可以一字一句地去查一下李的书籍和讲话,你将永远不会找到江所任意强加给他的那些说法。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下:江所讲的每一件有关法轮功的事情都完全是编造出来的。


恐惧与妒忌

可以想象当中国人民知道以下真相的时候会做出什么反应:法轮功本身从来不存在任何问题;新闻媒体所制造的用来煽动群众对法轮功仇恨的形形色色的宣传包括“自焚事件”完全是江泽民本人一手策划和导演的,都是编造出来的。一旦真象大白,中国人民将彻底失去对江的全部信任,最终把江本人送上历史的审判台。江清楚地知道这种可能性,所以这就是他为什么害怕真相被暴露的一个主要原因,也是他为什么竭力地向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掩盖法轮功真相的原因。

江周围的人虽然努力帮他实现他的镇压计划,但几乎没有人在内心深处尊敬和信任他。他们知道,江欺骗他周围的每一个人。他威胁和强迫他们去顺从他的意愿,靠许诺提干和金钱回报来拢络人心。他们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欺诈性人物。尊敬,信任和忠诚是不能靠强制获得的;而江唯一的施权之术就是铁腕和欺骗。

与此相反,李先生的所作所为赢得了千万法轮功学员的信任和尊敬。李先生这种获得尊重的能力令江妒忌得发疯,他不能理解李先生是怎样做到这一点的。江的妒忌心大得不可想象。把李的高德同江的缺德相比,你就会看到法轮功事件的本质所在。事实证明是李先生把真善忍的准则培植于中国社会。法轮功的传播至少使数千万人努力做一个好人。这种现象自然导致社会的道德回升,犯罪率下降。我周围的一些官员们曾在多次会议上把这种情况告诉他,但他发疯般的妒忌心态始终使他顽固地坚持他的做法。最终他还是耗资几十亿元来迫害一个有助于我们社会恢复法律和秩序的精神运动。


黑手党式的管理

有人说过,其产主义的真实特点有两个:一是权力和财富归于极少数人,诸如党的领袖;二是广大人民群众是统治的对象。为了保住他们的权位,他们激烈地压制任何反抗。整个国家机器的运作的终极目的是保护他们的政治权力和商业利益。

党的领导者认为他们是人民群众劳动果实的合法“继承者”。不管你是如何看待共产党的,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在党的最高层,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政党,而是一个由一群窃贼,说谎者,骗子和谋杀者紧密交织成的群体。党被一群乌合之众所操纵。每一名成员仅因成功地执行了党的领袖的指示而获得回报。他们不是很欢迎竞争,而是用暴力和谋杀的手段来解决那些对他们没有直接好处的不同意见。在意大利,它被叫做黑手党,在中国,我把它叫做共产党。

以中国的一个气功团体“中功”为例。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他们建立了三千多个独立的私人企业。而一旦党认为对他们的利益构成威胁时,他们便无中生有地编造一个故事和利用已制造好的借口取缔了该团体,并逮捕了六百多名成员。

与“中功”不同,法轮功从来没有被指控跟党竞争商业利益。但是李洪志吸引了为数众多的学员,法轮功不可避免地同党竞争了民心,让中国人民在正义和腐败中做出选择。这就不能不被党认为是直接“威胁”到党的政治权力,所以法轮功一定要被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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