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新闻社于2003年7月3日在题为“中国乞丐连续被杀”的报道中有“法轮功学员用鼠药毒杀乞丐”的内容。此报道登出后,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和全体学员通过多种途径要求对此次歪曲片面报道进行更正,但未被对方接受。因为联合新闻社是向各大报纸提供新闻的新闻商,所以韩国的中央日报,京乡新闻报,METRO,i-MBC TV等都报道了该内容,但这些媒体在听取法轮功学员的意见后都做了更正报道,唯独联合新闻社不予更正。
最后,法轮功学员请求司法部给予公正判决,并于2003年9月9日向汉城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为圆满解决此事件,在提起诉讼后,法轮功学员们仍耐心地与联合新闻社保持接触。最后联合新闻社承认自己对歪曲的事实进行了片面地报道,并对由此造成的对法轮功及全体学员的名誉毁损表示歉意并发表了更正报道, 并且该内容同时会翻译成英文报道。
韩国法轮大法学会与全体学员接受道歉并撤回了起诉。虽然晚了一些,但联合新闻社最终能全面接受学员们的要求并选择立足于真相进行正确报道,对此法轮功学员们给予高度评价。以此为契机,期望今后所有舆论媒体都能对法轮功进行公正报道。学员们也希望与联合新闻社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能继续维持正确报道法轮功真相的正常关系。
2003年11月26日
附:“联合新闻”的更正报道中与法轮功相关的内容
联合新闻社于2003年7月3日在题为“中国流浪者连续被杀”的报道中有“最近两个月在中国浙江省温州市死亡的流浪者中16名为法轮功学员陈兆福用鼠药毒杀”的引用中方所提供的报道内容。
韩国法轮大法学会要求我们对此进行确认。经了解,法轮大法是以真、善、忍为最高标准的身心修炼法,不会杀害乞丐,甚至于连微小的生命都不随便杀害。而且指导法轮功修炼的《转法轮》等书与资料中没有一处提及杀害乞丐对修炼会有所帮助。
但我社于2003年7月3日未经确认就转载了中国公安当局的报道, 我们承认没有反映法轮功方面的意见,作了不客观的非公正报道, 对此我们给予更正。今后我社将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有关法轮功的消息进行报道。因此次报道造成的对法轮大法及法轮大法学员的精神上的损失以及由此所引发的国民对法轮大法的误解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