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稍有点管理国家常识的人均懂得:只有让老百姓安居乐业,让老百姓生活富裕,才能国安、才能立国强国,这是立国治国的基本常识,也是最普遍的国策!
而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今年上升为法律)却反其道而行之:不管老百姓的住房、就业问题多么严重,只管减少人口、控制人口--而实际上,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国家是靠减少人口而立国强国的!没有一个国家是靠控制人口而立国强国的。
所以这是一个违反基本治国之策的、犯了基本错误的"国策"!减少人口、控制人口,就能立国治国?就能民安国强吗?如果减少人口就能立国,那大国不如小国了?如果减少人口就能强国,那断子绝孙的地方不就成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了?
连猴山上的猴王也懂得:仅靠减少人口,并不能让它的猴国强大,这不可能成为管猴山管猴国的国策;而中共却奉为立国治国的唯一药方--在中国能有幸上升成为"基本国策"的东东并不多,所以计划生育、实际上成了中共唯一的治国之策,实在是太荒唐了?
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是基本错误了!
基本错误之二:
人的生育权,是人的基本人权之一,不容任何强权侵犯。现代公民有意识地计划自己的生育,那是公民本人的意愿与决定,而决不是政府的计划!把人的生育列入政府的强制计划是非常荒谬的!
就象吴弘达先生《计划生育国策下的国难》一文指出:世界各地的专制政权均剥夺了公民的"言论、结社、迁移、出版、政治信仰、宗教信仰、不受迫害及不受恐惧的自由等等公民权利",而中共在此基础上,又自已增加了一项"剥夺公民自由生育的权利",实在是比世界上其他专制政权更加专制更加野蛮地侵犯人权!
基本错误之三:
人的生育本是大自然的自然行为,根本不属社会犯罪。虽不必提倡多生,但多生也决不是政府应打击的犯罪行为。
而中共以"国策"之名,将生第二胎的职工视为犯罪的犯法分子,开除公职、罚款,断其生路生计;对多生孩子的农村人口,抄家封门、抢走家产充当罚款。二十年来完全是一副"生育恐怖",使中国人民陷入"国策"灾难之中。
最典型的一类例子:就算是符合晚婚、例如三十多岁才登记结婚的,只因为没有"提早一年提出生育申请"(问题是:还没有登记结婚,怎么可能提早一年提出生育计划?)、而被批准列入当地政府计生部门的生育计划,而没有取得生育证的,不管女方已三十多岁、己怀孕七个月的,不管她流产所造成的后果多么严重?计生官员也一概严令打胎流产!
如此血腥的反人道的反自然的计生惨案,全国二十年来不知发生多少?在全国枉生了多少冤魂?
基本错误之四:
中共的惯例:凡是重大的决策,均是毛、邓等"皇帝"说了写了才算数。而计划生育既称国策,却不见有毛、邓等皇帝的语录为证。
所以这个"国策"是哪一个皇帝制定的?经过谁批谁了?"至今令所有中国人惊诧莫名!
我花了好几天时间仔细考证了一下,仅仅是一九八二年、中共十二大文件写了这样一句话:"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
这就怪了!皇帝不急太监急,皇帝也没有说计划生育,他的部下或文人写了这样一句话,怎成了国策?
而且这仅是中共一个党的文件,只对它的党员有约束力;对全国人民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怎让全国人民也要做到呢?
所以计生国策一、没有哪一个皇帝颁旨?二、没有经过全国人大批准,是名不正言不顺的。
中共如要求它的党员只生一个孩子,或不生孩子断子绝孙也罢了!对全国人民怎有强制权力呢?
基本错误之五:
计划生育"国策"二十年来,减少了城市较有文化较有素质的知识分子的后代,而农村较没文化的后代却不见减少,实际上降低了国民素质。
更要命的是: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孩子们从此没有兄弟姐妹!而一个孩子长大了,又面临四位老人需要人照顾的难题。
计划生育二十年来,造成了中华民族史上空前的难题!它对中华民族所造成的空前绝后的灾难性后果已经越来越明显!
目前整个中国已经人口老化,是名符其实的老年人国家。古话云:人不怕穷只怕老!
而中国目前又穷又老--我的祖国呀!我要痛心地大喊一声,祖国呀,你现在狭嗽趺窗欤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