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问题在于制度*
尽管社会学家指出中国腐败现象的多种不同原因,但是,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社会学教授邝泽倩认为,归根结底,中国腐败问题的根源在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邝泽倩教授说:“这种解释是有根据的。在中国这种过去实行计划经济的发展中国家,本身就存在一些固有的问题。中国的资源有限,政府官员对商品和服务拥有很大的分配权。另外,在供应与分发的渠道中也存在着瓶颈问题。因此,在缺乏其他供应资源的社会主义结构中,就会有人为了获得这些紧俏资源而干违法的事情。作为其结果,市民和生意人为了把事情办成就会送礼或行贿,而收礼和受贿的官员就可能干违法的事情。”
然而,随着中央对地方实行更多的放权,随着市场经济的实行,商品供应增加了,获得商品和服务的其他渠道也出现了。照理说,行贿受贿现象应该减少才对。可是,自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腐败案件反而大大增加了。那么,应该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邝泽倩说:“在一个授予官员很大权力的官僚机构中,腐败的机会总是存在。社会主义制度结构把很大权力集中在国家官员手中,这些人控制着很多别人想要的稀有商品,因此这就为他们的腐败提供了机会。”
*致富强烈动机导致腐败*
可是,邝泽倩教授说,在一九七八年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之前,中国官员的腐败问题相对要轻一些,当时露富是会受到谴责的。那些年代官员的腐败行为往往都属于灰色地带,例如使用公款建造职工住宅、扩建办公室或者用公款请客等。她说,而在改革时期,中国政府官员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官方的宣传口号也变成了致富光荣,赚钱受到鼓励,政府允许私人拥有资产。
中国政府鼓励人们利用市场经济提供的新机会发家致富。成功的企业家,包括一些通过不道德的手段发财的人在内,被誉为英雄模范。这些发展鼓励人们追求物质财富,因而为腐败提供了强烈的动机。
然而,有了动机之后,还必须有机会才行。邝泽倩教授说,当时政府是用摸石头过河这种摸索的方式引进市场改革的。但是这种零敲碎打的改革方式却为腐败创造了机会。以生产钢材为例,政府向国营钢厂投入了资金,这些钢厂则需把生产出来的钢材按一定的定额上交给国家。为了鼓励提高生产率,政府允许国营钢厂把定额之外的钢材拿到市场上以高价出售,厂家可以保留这些利润。虽然有些工厂把这些钱用于工人和工厂条件的改善。但也有一些工厂经理则把这些利润中饱私囊。
*经济转型不彻底*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教授皮文睿说,中国目前腐败问题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经济转型还不完全。他说,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机构人员也从事商业活动,领导某种行业的部门需要负责分配资源,解决下属公司之间的纠纷,保证这些公司能完成定额生产。在很多情况下,这些部门几乎可以垄断所管辖的行业。可是在中国进入市场改革时期,人们逐渐清楚地认识到向市场经济转型需要把政府和企业分开。国有企业被认为在运作方面应该享有更大的自主权,部级单位一方面仍然需要对该行业进行监管,但另一方面则需要远离商业活动。尽管政府采取了这些限制行政部门经商的措施,但是一些部级单位仍然和下属公司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
*政商不分问题严重*
皮文睿说:“政府部门人员普遍从事商业活动的现象造成了一些问题。这些行政机构往往利用自己的监管权力让一些公司得到好处,因为这些公司有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可能通过一些限制竞争的规定,不允许成立和他们的公司展开竞争的公司。或者当某些外国公司希望进入中国市场时,这些行政机构利用自己掌握的审批权迫使这些外国公司和自己的下属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所以说,政府和企业未能完全分家也是损人利己行为在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的一个主要原因。"
*政治改革不力*
皮文睿指出,正因为如此,一些公司为了从政府那里得到各种优惠条件,就想培养和政府人员的关系,这就自然会产生一些腐败问题。他说,没有进一步的司法改革,政企分家的行动就会放缓。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政企不分家,那些离开政府的帮助也能成功经营的公司就会受到妨碍。然而,皮文睿说,中国的政治改革不力影响到法制建设。
皮文睿说:“显然,缓慢的政治改革已经妨碍了行政法的发展。中国不允许乡镇以上机构实行直接选举,这就使公民不能轻易把贪官赶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