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护私有财产修宪暗藏圈套

发表:2004-01-15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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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中国官方媒体报导保护私有财产将被写入宪法,今年三月全国人大将对此进行审议和表决。格瑞芬互联网集团(Griffin Internet Syndicate)的专栏作家乔-索布让(Joe Sobran)去年12月23日在一篇评论中指出,保护私有财产是值得鼓励的,但这也可能只是中国的一个战略撤退而已,里面可能暗藏着圈套。

索布让认为所有权意味着绝对的权利,财产拥有者可以独立自主,不受政府约束。可是中国的宪法修正条款说“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显然这里有一个圈套,国家保留了定义“合法”的权力,“合法”可能会等同于对所有权的任意强加,甚至完全取消。所以,看起来好像中国统治者想把所有权变成只是被政府允许的权利,而失去了其独立自主权的精神。

这看起来好像是文字游戏。如同“泄露国家机密罪”,由于国家掌握着什么是国家机密的解释权,所以最后,仅仅接受记者的采访或者在互联网上发表一篇文章,都可能成为泄露国家机密的罪证,这种事在中国是现实情况,而不是笑话。

共产党统治中国以来,一九五四年诞生了第一部宪法,此后宪法多次被修改,历经一九七五、一九七八、一九八二、一九八八、一九九三和一九九九诸年的修宪。修宪之频,可谓世所罕见。学者专家多认为中国的宪法意识形态有名无实。比如宪法规定中国公民有言论、信仰、结社等自由,但中国的人权纪录一直很坏,对异见人士、宗教信仰如地下教会和法轮功的迫害更是臭名昭著。

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评论员苏绍智认为,中国宪法完全背离了宪法精神,宪法的制订与修改由中共一手操办,宪法成了中共的意识形态宣言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言,修宪往往是为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化的需要,甚至是为了权力斗争的需要。如一九七五年,把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作为修宪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宪法,一九八二年修宪否定了这种提法,却又把邓小平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宪法修改原则并写入宪法。而今年的修宪,根据官方报导,广受群众反对的江泽民“三个代表”理论也将会被写入宪法。

中共对于民间的修宪呼声置若罔闻。根据华盛顿邮报的报导,去年六月下旬,以经济学家曹思源为首的四十多名学者在青岛举行了一次关于中国修宪问题的学术讨论会,提出修宪建议,内容包括取消“专政”条款、人权入宪、建立宪法法院和实行总统制等。之后不久,中国政府就下令严格禁止中国高级知识分子自由辩论有关政治改革、修订宪法以及为六四天安门事件平反等议题,并且派安全人员对曾参与讨论和研究的学者进行骚扰。与这三项议题有关的文章也被禁止发表。

对于私有财产入宪,自由亚洲电台另一位特约评论员王丹说,“其实也不过是中国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各级精英们利用手中掌控的权力资源普遍致富以后自我保护的需要罢了。”他认为宪法从来就没有在中国承担起它名义上的责任。


大纪元(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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