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2003年10月16日,哈尔滨市,一辆豪华的“宝马”轿车,与一辆卖大葱的四轮车相擦,宝马车主苏秀文姐妹随即下车怒骂并殴打踩四轮车的刘忠霞代义权夫妇,后者连声道歉,并听任打骂。苏秀文“为富不仁”的著名骂词如下:“妈的个X,你把面包车刮了才几个钱,刮我的宝马你赔得起吗?”打骂完毕,苏秀文上车,突然启动宝马,高速撞向人群,立即造成1死12伤的惊人惨祸,死者恰恰是卖大葱的农妇刘忠霞!
事后,当地司法机关以“交通肇事”的轻微罪名,判苏秀文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苏被当庭释放。判决一出,舆论大哗。宝马车与四轮车,富婆与农妇,打骂与道歉,13人死伤与当庭释放。民情能不汹涌?传言四起:苏秀文是黑龙江省某领导的媳妇,但“领导”一一出面否认。被确认的事实是:苏秀文老公关明波,乃哈市海龙投资有限公司老板,身价过亿,以80万元购得宝马车,并以5.5万元竞拍获得特殊军警型车牌号码“黑AL6666”。关以“私了”方式与受害人和解,除按规定赔代义权8万之外,还私下送了5万元。人们怀疑:关某向司法机关“私下”塞了更多钱。显然,所有怀疑,都基于权钱勾结、警匪一家这类司空见惯的社会通病。
八大疑云。焦点:究竟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还是交通肇事?(岂能不费周折?)案件在48小时之内便定性:交通肇事;审判经1小时50分钟即结束,苏秀文被当庭释放;(买通卖通?)当时,受害人或证人无一人到席;所有证人至今保持缄默;(都留了一手?)交警两次向代义权录口供,过程充满诱导,并再三反问:”你怎么知道是故意杀人?”;(警察害怕什么?)尽管苏秀文辩称自己“把油门当刹车踩了”,但她也供认“经常开车”,警方却称苏并不像自己供述的那样经常开车(主动为其开脱?);有人称听到苏上车前说过“我要撞死你”。代义权找到证人,证人面对镜头,却突然不开口(恐惧?);有的证人索要5000元,才肯开口(唯利是图?);代感慨:现场两千多人,就没有一个人敢出来作证?(官匪一家,谁敢?)死者女儿代佳对记者说的一句话,反映了弱势群体的无奈:判决是否合理已经不重要了。报道会有什么用?即使报道了,苏秀文也不会被处死,即使判个30年、40年,也很快就会出来,对我们没有任何意义。
也有人替苏秀文辩护,把民怨归结为“仇富”心态,大喊“舆论杀人”,甚至喊出“保护苏秀文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口号。殊不知,舆论监督的一个特性,就是怀疑,就是疑问,就是要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至于是否“给司法独立造成了压力”,试问,中国司法何曾独立?舆论压力,恰恰能够促进中国司法的公开与公正。如果将此案深究下去,恐怕连关某致富的由来都是一个悬念。顺藤摸瓜,甚至再扯出一大串贪官,也毫不出奇。
“宝马案”大曝光,互联网功不可没,它速度快,传播广,犹如黑暗中的灯塔,强力突破信息封锁。实际上,近年来互联网上的每一起案件炒作,都或多或少促进了中国的民主与法治。去年,互联网曾炒热轰动全国的“孙志刚案”,“刘涌案”,前者导致收容制度的废除,后者推动了司法的透明化。此外,媒体的觉醒不容忽视。当官办媒体还受到种种捆绑,不能全讲真话的时候,良心未泯的编辑记者,小心翼翼地避开一些重大禁区,在能够发出声音的地方,尽量发出声音,难能可贵。
一起“宝马案”,牵动亿万心。在海内外舆论的强大压力下,此案终于引起北京高层关注,哈市领导被迫上网回应民众扣问,市政法机关着手对“宝马案”进行复查。
据说,“当心别让宝马给撞了!”立即成为中国民间最新流行的新年问候语。实际上,眼下,全中国都让宝马给撞了!另有一则广告词,语带激昂:宝马,你的保护神,它使你在车祸中,所向无敌!并在官司中,高人一等,成为身份的象征。杀人牌照,仅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BMW X5,特权生活,全新品味。创新的高科技,使你拥有优良性能,强大的撞击力和杀伤力,保护车主,战胜拖拉机,踏平一切法律。在广阔的中国大地,自由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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