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不叫刘忠霞案?农妇刘忠霞不幸惨死在苏秀文操驾的宝马车轮下,一派意见认为苏秀文是故意行凶,另一派人士认为只是交通肇事。草虾认为,苏秀文如果是故意的,就是行凶杀人犯;如果是无意的,就是过失杀人犯。所以不管怎样,杀人犯的罪名是逃脱不了的。根据杀人之前的冲突情节,问她一个〔泄忿杀人〕的罪名是毫不为过的。大家看过水浒的〔斗杀西门庆〕吧?其实,武松是谋杀西门庆。同情他的师爷用一个字救了他,就是〔斗〕字。斗杀不同于谋杀,斗杀是指在偶发的冲突之下,行为失控杀了人,即没有事先的预谋。所以,斗杀的量刑要轻于谋杀。过失杀人呢,只是强调杀人犯作出那个动作是过失的。
不管公众争论的苏秀文是否有杀人动机,这个案子没有被公众称为〔刘忠霞案〕,而是被称为苏秀文案,或者宝马案。刘荻案黄静案杜导斌案孙志刚案孙大午案…这些奇案均是以受害人的姓名来称呼的,刘忠霞案却让被害人刘忠霞淡出了人们的视线,让苏秀文独享大名。而且也没有听说为刘忠霞捐款或为代义权提供法律援助的说法。
这说明了什么样的公众心理呢?刘荻会上网,刘忠霞不会。黄静年轻漂亮,刘忠霞年老色衰。杜导斌懂自由民主,刘忠霞只知田间劳作养家糊口。孙志刚是个大学生,刘忠霞没有学历。孙大午是企业家富豪,刘忠霞帮着老公贩葱。可见,一个农妇的生命,一个普通人的生命,被鄙视到了何等程度!刘荻是我们的妹妹,刘忠霞为什么不能是我们的姐姐?刘荻谈论自由民主,我们就为她呼吁。刘忠霞不懂自由民主,我们就不为她呼吁?
草虾希望,民运的朋友们也来建立一个网站,为一个普通的农妇献花…如果民运人士能够投身于刘忠霞案,为了无名无利者而呼吁,方显出人权本色。能为刘忠霞这样的草民而奋斗,才是真正的发扬天安门精神,才是为了人民的福祉。
〔二〕路桥工程与交通警察之间有勾结么?苏秀文肯定不会是预谋杀人犯,但至少是过失杀人犯,应该有刑事警察的立即介入。而且杀了人,就应该作为公诉刑事案件调查,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是八万元可以打发的自诉民事案件。可见,宝马案的第一奇在于,交通警察包办了一切,刑警和法医都没有出面。可以看出,为了让苏秀文逃脱杀人犯的罪名,前前后后为其辩护的说辞有好多种,最后都是不堪一击的,被网友们驳斥精光。
其实,别管苏秀文是不是官宦人家,看看她家的背景就可以明白了:她的老公关明波是某个路桥工程集团公司的实力人物。路桥工程乃是当今中国最为烫手的行业,豆腐渣工程的集中领域,也是腐败大案的集中领域。这个路桥工程集团公司,与政府的交通厅乃是鱼水关系。交通厅又与交通警察是唇齿相依的关系,交通厅管路,交通警管车,车匪路霸一家亲。关明波专做这类政府投资的公共工程,乃是不折不扣的官商。按照中国大陆通行的官商模式,乃是的夫妻老婆店,苏秀文乃是这盘路桥工程生意的压寨夫人,不折不扣的内掌柜。
黑龙江省的车匪路霸们,平常就称她为嫂子,向她报销花账。关明波不便出面的事情,也由关大嫂去沟通。那些车匪路霸们的灰色收入,在关嫂子的心中可是有一本细账的!她的底线就是:如果老娘出不去,那么随便坦白一句哪个人的腐败问题,都可以争取一个宽大处理!所以,整个黑龙江省的交通警察队伍,都要为了向关大嫂立功报效,都来拼死抢救这个杀人犯。交通警察包办了这个案子,同属公安系统的刑事警察就不好意思来抢夺交通警察兄弟的饭碗了。大家想想水浒之中宋江与晁盖的关系,就知道猾吏与恶霸的勾结了。
这帮饭桶警察,为了解救他们的关大嫂,不惜利用手中掌握的交通条例,争相想出诸种借口为苏秀文开脱,一计不成又生二计,二计不成再生三计…可惜,很多的现场旁观者们虽然迫于黑势力的强大不敢公开做证,却向媒体提供了宝贵的现场资料,使得那些为杀人犯遮掩的各种说法显得左支右绌前后矛盾。从这一点来说,不能责怪旁观者没有为苦主代义权出庭做证,而是要感谢这些旁观者,正是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提供了详细的现场资料,才使光天化日之下的罪恶复盘,使得黑龙江的交通警察们不能一手遮天。
所以,当地的草民们不知这个路桥工程的老板娘与交通警察的内在联系,而是纠缠聚焦于高干衙内问题。苏秀文正是平时都把车匪路霸们都装在口袋里,整个黑龙江哈尔滨的公路网就象她家里一样让她舒坦。所以才有那么张狂,才可能为了一捆大葱而恼羞成怒。草虾给她定的罪名是〔泄忿杀人〕,也请看官注意忿字不同于愤。因为愤是愤怒,是对方作恶惹得自己愤怒;忿则是分心,因为偶然事件生出了不该有的想法。
网友们关于这个案子的讨论,草虾首先赞同黄叶先生的推理,可查阅塞上客栈的帖子。黄叶先生把事实分析清楚了,草虾也补充:杀人现场是在市场的马路,而是是平地,不管启动向前或者向后,都不可能猛踩油门,而该是缓踩油门慢慢移动。即使那驾照是假的,七年之中也蒙得差不多了吧?七年之中驾车只有十多次,平均每年驾车两次,可能么?
苏秀文驾驶一辆名贵的轿车干什么呢?要知道,这种车,平常的处长级机关干部,或者中型企业的老板,也不大可能有的。杀人犯苏秀文是个表面上无所事事的家庭主妇,实质上是路桥工程公司的老板娘,平时正是驾车闲逛,为了路桥工程做些不可告人的攻关活动。
芦笛先生的帖子,则锐利的剖析了刘忠霞案何以鼎沸的社会背景。中国的社会矛盾已经激化到了何等程度!官商阶级与平民阶级的贫富分化,使得大众普遍具有不满心理,寻找爆发的火山口而已。安危在于是非,而不在于强弱;存亡在于虚实,而不在于众寡。谁都明白,这个案子的罪责在于苏秀文,惹下了为富不仁的滔天大祸;交通警察的各种说法都是虚妄的,都不能存立。
〔三〕末世光景的司法能独立么?好生奇怪的是,黄叶和芦笛这对老冤家都异曲同工地为刘忠霞说话,向来为强权者辩护的马悲鸣和随便也流露了他们的羞于启齿,而著名的清流诗人阿瑞却强调司法独立。阿瑞是草虾的好友,也许草虾误解了阿瑞的原意。不过草虾不想评论阿瑞的说法是否成立,只是想说,阿瑞这个说法意义不足。其一,网人的议论,至多起到一个虚拟的道德法庭的作用,何曾破坏司法独立?其二,这个案子变成网议焦点的原因,乃是省民的不满传播到网上;省民的不满的原因,正是黑龙江的司法不能独立于行政机关。其三,交通警察包揽刑事警察的业务,出台各种说辞为被告辩护,恰恰说明了,行政部门的权力何等强大?至今没有一位律师能够在法庭上强有力地为受害者申诉,不能有一家当地媒体站在受害人的立场说话而是反复的‘辟谣’,说明了黑龙江的司法黑暗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其实,司法独立与否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中国大陆已经进入了末世光景,其表象就是本来普通的案子,由于官场背景而变成奇案。官官相护的死循环,使得公众的心理不能伸张,危如累卵。长此以往,负熵积累超过了界限,即使冒出一批清官也无济于事。杨乃武小白菜这类的案子,本来一个仵作就能判明了,却由于地方官员的利益,颠倒黑白。当事人不服上诉,上级官吏被下级官吏贿买,维持原判。于是牵扯的社会层面越来越大,等待下一轮爆发。中国的各种公案小说,诸如包公案施公案彭公案海公案,为什么深入人心呢?其共同模式,都是揭示了复杂的官场矛盾,而不是象福尔摩斯那样的曲折离奇。
〔四〕判令苏秀文改嫁代义权草虾如果是法官,判定苏秀文为过失杀人罪,处罚措施为改嫁代义权。死掉一个家庭主妇刘忠霞,破坏了一个家庭。这个家庭还要维持下去,还需要一个女人照顾丈夫帮他卖葱,还需要一个母亲帮女儿们做饭。苏秀文改嫁去维持那个家庭,也是她赎罪的最好的方式。关明波平时不管教自己的老婆,让车技不精的老婆胡乱驾驶汽车,失去老婆是罪有应得。反正他也有雄厚的资本,正好摆脱黄脸婆,另娶二奶。苏秀文的女儿,想起妈妈了就去看看,看看别人没有了妈妈是什么滋味?所以,草虾这个判决是最为公正合理的人道主义的判决.
当然了,这个改嫁的判决只能生效于旧时代,只能生效于把女人作为男人附属物的时代。刘忠霞的死难,也是前世的冤孽,只能是死者长已矣,存者且偷生。对刘忠霞最好的补偿,就是让她的家人活得与原来一样好。我们可以照样判决苏秀文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但是这个缓刑期间,必须监外执行,必须在代义权的家里执行。或者,在代义权的村子里租一间房给苏秀文住,然后她每天去代义权家里服劳役。这个要求不过分吧?也是让代义权等等人民群众监督苏秀文的悔过情况。反正苏秀文在家本来就是无所事事。
〔五〕苏秀文不想改嫁的办法如果苏秀文不愿意改嫁,如果关明波不愿意失去自己的老婆,如果关小姐们不愿意失去自己的母亲,那也好办。怎么办?赎!关明波拿出江湖手段,跟代义权一番拍拍肩膀称兄道弟,就可以拿八万元赎回自己的老婆了?代义权一下子被名人看得起了,就痛痛快快答应了?
中国还没有进入福利社会,家庭妇女的操持家务的劳作价值还是隐形的,还没有货币化。我们可以这样计算:其一,作为一个主妇的价值,每天做饭三次清洁一次,三十年。对照钟点工的工钱,就知道了,其二,作为一个母亲的价值,为两个女儿的诸种操劳,也可以计算。 其三,将来作为外婆的价值,可以计算其四,为代义权提供安慰的价值,代义权每周洗脚一次,每次200元,每年52次,共20年,20.8万元其五, 作为一个农村劳力的价值,每天种葱贩葱,可根据葱市的价钱来计算。〔上列各项,可以请马悲鸣先生计算。马二老爷赞同苏秀文关明波的主动赔偿的,应该懂得怎样计算吧!请问马二老爷,你是否同意,你的太太就只标价人民币八万元?如果你愿意,草虾愿意出人民币八万元,把马二夫人请来当作亲娘一般的供养。反正马二夫人也算是草虾的长辈,草虾也供养的起。只是你马二老爷,如何面对孩子们要娘的哭声?〕
反正,关明波有资产一千万,其中有五百万属于苏秀文。关明波自己的五百万,以后也要传给女儿的,问问关明波,是要这五百万呢,还是要回自己的老婆自己的母亲呢?
如此一来,这冤案不就摆平了?惨案已经发生,刘忠霞的生命无法挽回了。对于关明波苏秀文来说,唯一可取的就是,花钱消灾。但是,假如关明波苏秀文以为凭着自己的小聪明,不给一份说得过去的补偿,最终受报应的,将是他们自己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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