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01-29 13:12:00作者:
据中国有关部门统计结果显示,2003年上半年仅6个月贪官外逃人数达8000多人;资料表明,他们均是在藉的中共党员及党员干部,出现外逃最多的省份依次是广东、河南、福建。
据香港文汇报1月29日引述资料显示:2003年上半年,中国共有6526人党员及党员干部失踪;8371人贪官外逃;1252人自杀,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外逃3908人,占外逃总数的近一半。广东、河南、福建三省的外逃人数分别是1240人、854人、586人。
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主任程文浩博士亦表示,中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腐败动机的抑制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并期望于签署这个公约之后,国际范围的绳索将越缩越紧,外逃的选择将慢慢不复存。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博士陆建华表示,近几年中国跟国外的一些国家之间的赃款追缴制度包括引渡制度现也在慢慢建立,而加入这个公约让国际合作更加体制化,更加有法可依,中国可以动用国际上反腐败的力量来设置一个更大的网。
陆建华强调说:“打击腐败、打击贪官外逃的关键还在国内,也就是说国内在惩治腐败分子腐败行爲的时候,能不能做到及时准确而且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