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一座桥先后垮两次
从公路通往列宁岩的路上,多年前曾建有一座石拱桥。由于桥面狭窄,通行不便,加上年代久远,桥身已出现裂缝,于是,当地政府决定改建一座跨度19.6米、造价31.5万元的石拱桥。2002年,改建列宁岩桥项目获得国家“以工代赈”资金支持。
项目业主东兰县建设局以“邀标”形式,确定由东兰县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梁成轩承建。2003年3月9日,即将完工的列宁岩桥在倒浆时忽然垮塌。40多名正在桥面上作业的民工跟着断裂的桥面一起坠下,其中23名受伤。经调查,垮塌原因系承建方违规施工所致。
垮桥事件发生后,梁成轩以及所带领的施工队伍被“开”。2003年7月,县建设局经过再一次“邀标”,把承建任务交给该县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黄领谋。为降低施工难度,承揽设计任务的河池市交通局某设计室,将当初的石拱桥型方案改为平板桥型。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垮桥事故会惊人地重演:2003年国庆节后,黄领谋带着施工队伍进场。2004年1月27日,进行第一次桥面倒浆。1月31日上午10时许,民工们在进行第二次倒浆时,“轰隆”一声巨响,整个桥面从两头断裂,15名正在桥面作业的民工随着桥体坠下,9名民工受伤,其中1名民工当场昏迷。
有关方面初步认为,和上次一样,此次垮桥原因还是违规施工所致。
两家施工队都违规施工
两次垮桥,施工单位是如何违规操作的呢?当地一些桥梁建设方面的行家告诉记者,两次垮桥,都是因为施工单位违规施工。
本来,在石拱桥框架上倒浆,应该从两头和中部同时倒,这样才能保持桥体受力均衡。可施工人员居然先倒这头,再倒那头,甚至把原来压在桥中央的石头也移开,导致两头的重量往中间挤压,桥体遂从中间断裂开来。于是,有了第一次垮桥事件。
而在平板桥框架上倒浆,则应该一根梁一根梁地倒,这样才不至于令桥身一头重一头轻。可1月31日施工单位倒浆时,竟然从北桥头的一角开始倒,导致桥体受力不均。加上支撑桥体的斜夹木数量不够,才开始倒浆一个多小时,桥就垮了。
2月1日,记者来到武篆镇卫生院,9名在事故中受伤的民工正在接受救治。50岁的黄凤俄带着14岁的小女儿,忧心忡忡地伫立在手术室外。他的妻子覃美玉是在这次垮桥事件中受伤的民工之一,她右腿腓骨骨折,正在接受手术。黄凤俄告诉记者,参加施工的民工大都是“零工”,每天工钱15元。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大都和包工头黄领谋沾亲带故。
提到垮桥的原因,受伤的民工们一脸迷茫。他们说,自己只知道一车一车地往框架上倒浆,没有人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倒。记者问是否经过建筑施工方面的专业培训,他们纷纷摇头。
不具备资质咋就造桥梁
七姑八姨,老老少少,招呼一声集合起来,就成了“专业施工队”?这样一支施工队伍,难道也具备承建桥梁的能力?
2月1日中午,记者曾两次拨通列宁岩桥业主──县建设局局长宋清韩的手机,试图约定采访时间。宋说10多分钟后他到达县城再联系。然而,此后整个下午,记者再也无法拨通他的手机。
记者辗转采访到当地3位县领导。他们坦率地告诉记者,梁成轩和黄领谋率领的施工队伍,都不具备桥梁建设的相应专业资质。不仅如此,东兰县内所有建筑企业,同样都不具备桥梁建设相应资质。即便在整个河池市,也只有一家企业具备相应资质。而东兰县位置偏僻,交通不便,每次邀标,县里曾试图邀请南宁、柳州等外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前来竞标,结果屡屡碰壁。因为一个造价二三十万元的小工程,根本提不起外地正规建筑企业的兴趣。但桥总得建,无奈,只得邀请县里几家虽然不具备相应资质、但素来信誉较好的建筑企业前来竞标。
当地县领导还告诉记者,由于工程量小,经费拮据,县里没有聘请监理公司,而是指定县交通局担任监理,因此,也就没有什么《监理合同》了。县交通局又指派副局长、桥梁工程师黄绍农担任监理。
黄绍农告诉记者,垮桥时,他下乡工作,并不在现场。担任监理之后,他曾到现场监工七八次,每次都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春节前几天,他到建桥现场查看时,曾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斜夹木,以及倒浆前必须通知自己到场监工。然而,两次倒浆,施工单位都未履约与他联系。
垮桥事故发生当日,东兰县已迅速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和善后处理小组。垮桥事故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