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有兴趣,请看下面原文:
尊敬的总领事马先生:
您好!
很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我只是有些意见想向您反映,如果我的意见能被听取,我将荣幸之致。
我是一名中国留学生,我的护照到期日是2004年7月,而我的签证到期日是2003年12月。我自德国外办获悉:如果我能在签证到期前延长我的护照有效期,我可以获得2年的延签,否则,只能最长延到2004年4月。因此,我在2003年9月打电话到领馆(040-8227600)咨询,是否可以在11月来领馆延长护照。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我于2003年11月14日来领馆延长护照。当时负责该事务的徐先生却拒绝办理,理由是:我只能在护照到期前6个月内延长护照。虽然,我解释了我提前延长的理由,并指出我曾打电话咨询,得知可以提前办理才来领馆的。但徐先生态度很坚决(或者说生硬):不可以办。并且说:“你的签证是外国的事,护照延期是中国的事,中国的事怎么可以跟着外国的事走呢?“ 总领事先生,我当然认同,我们应当坚持国家原则,可那是对外国(是在国际事务上)。在对待自己的同胞时,可不可以给我们一点温情,为我们在国外的生活提供一点帮助?当时,我一再恳求徐先生,请他理解我的处境,为了延护照,我必须早上5:30就起床,赶早班车到汉堡,到汉堡就已经10:20了,赶到领馆已是11点。除了时间,还有金钱,从我住的城市到汉堡打折的火车票也要50多区,加上市内交通就60多欧了,这笔钱是我必须在生产线上站一天,才能赚到的。但徐先生仍表示,规定不可以为某个人打破。不过,他同意我可以在护照到6个月期限时,邮寄护照办理延期。只需附上回邮信封,15区,及信一封,声明曾亲自来过领馆办理,因期限原因被拒绝,但获准可以邮寄办理。
因此,2004年1月30日,我按照徐先生所说,填妥延期申请表,附上护照,15区,及回邮信封,用挂号信寄往领馆,信封上用中文注明了“护照延期”。
今天(2月10日)我打电话到领馆(82276018)。一位女士接的电话,表示徐先生已经调回中国,而我必须再次亲自前往领馆。当我阐明了前因后果之后,她说:1. 还不曾见到我的护照,如果见到,将作为不合规定的信件寄回。2. 徐先生应允的事不做熟,我必须再次亲自来领馆办理延期。3. 不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护照到期日稍长于6个月就不给办!
尊敬的总领事先生,我真的很难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失望,担心和一丝愤怒!
首先,是担心,护照已经寄出10天了,仍没有收到,不知道会不会丢失?但我寄的是挂号,而且,就我个人经验,Deutsche Post还是可靠的。
其次失望,我们在国外留学本来已经很多波折,要读书,要打工,要处理一切杂物琐事,还要面对隐含的排斥。我们多希望自己的同胞能给我们一点温情,一点许可范围内的帮助,而不是增加更多的波折。
整个事件中,如果一开始打电话,领馆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不可以提前办理,我就不会在11月来领馆。后来,如果徐先生没有应允我可以邮寄护照,我也不会贸然寄护照来。
再次是愤怒,领馆工作人员的说法都不一样,我打电话咨询时,说可以提前办理,而徐先生又坚持不可以,现在这位女士又表示适当提前是可以地,我不知道哪个对,那个错,我只知道,我必须在花一天时间,再花费60欧来领馆一次。
尊敬的总领事先生,我非常抱歉花费了您宝贵的时间来看我这个错综复杂的故事,我只是想提一些意见:
可不可以让您的工作人员给我们一点笑容,在办理事务的时候,给我们一点耐心(比如,我今天下午打电话时,那位女士给我的感觉就是,她随时都会挂掉电话,根本不听我解释。)让我们看到领馆的时候,心里会有一种温暖的感觉:那是我们在国外的家,那里有我们的亲人,那是我们的祖国,是我们强大的后盾!请给我们一点温情,一点帮助!您的一点帮助,一点不违反原则的法外开恩,对我们来说却是极大的帮助!节省了时间,金钱和精力,使我们可以更好地在国外读书学习,以后,可以更好的报效国家!
致
敬礼!
XXX
200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