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皇后“萍姐”纽约出庭

发表:2004-03-15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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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偷渡皇后”之称的“萍姐”郑翠萍12日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再度出庭。之前“萍姐”的律师提出撤销对她的部分指控的动议,主要理由是这些罪状已经失去“有效追溯性”,遭到检察官反对。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律师都没有要求就辩方的动议举行听证。法官将下次出庭日定在4月23日,届时他将决定是否接受动议。

  “萍姐”穿着蓝色囚衣出庭,显得有些激动,她轻声地向中文翻译握手问好,很快地看了一眼坐在听众席的亲友。“萍姐”的头发白了几乎一半,形容憔悴,以前见过她的人,惊讶她苍老了许多。前来看她的有她的女儿等大约十来人。

  被称为“蛇头”的“萍姐”,2000年在香港被捕,去年夏天被引渡到美国。美国政府作为原告提出诉讼。检方共指控“萍姐”七大项罪名,包括合谋组织外国人偷渡、绑架、勒索赎金、洗钱、欺诈等。“萍姐”涉嫌参与的巨大偷渡案包括1993年“黄金探险号”惨剧,当时近300名偷渡客经过长途跋涉,抵达皇后区附近海滩,几名偷渡客在挣扎游向海岸时,不幸溺水身亡。

  “萍姐”律师曾提出保释要求,被法官拒绝。在法庭上,“萍姐”的辩护律师豪切斯,请求慕卡西法官允许“萍姐”在牢里拥有一台录音机。

  调查人员估计“萍姐”组织偷渡到美的人数达上千人,他们主要来自“萍姐”的家乡福建。“萍姐”原名郑翠萍,持有美国绿卡,曾经在纽约东百老汇开店做餐馆等生意。假如指控罪名成立,现年50多岁的“萍姐”可能面临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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