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4-03-17 17:56:00作者:
3月17日上午,安徽省第一贪污案的主嫌尹西才因侵吞公款900余万被以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中国法院网3月17日报导,尹西才于1999年至2002年间,尹西才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指使或伙同他人疯狂侵吞公款900多万元,其中其个人侵吞公款570万余元,并且对于私人财产1901万余元人民币、66万多美元无法交待合法来源。
3 月17日,身为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尹西才被一审判处死刑,但鉴于尹西才归案后能够向他人催要欠款用于退赃,且案发后侦察机关已冻结、扣押其财产,因此才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追缴其贪污所得人民币570万余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27万余元,以及其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人民币1901万余元和美元66万余元。
尹西才生于1954年,安徽省阜阳市人,1993年5月至2003年10月,曾任淮北矿务局林业处党委书记、林业处处长,安徽金蟾药业总公司总经理,安徽金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