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7日,该42小区的千户万人的居民代表给石河子市广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自愿签定的《改造42#小区具体实施办法》,是受居民欢迎的,但政府强行兼并了该公司,并强行撤消了同情贫苦居民的该公司党委书记张亮泰先生的党内外一切职务。该《改造办法》“一换一”原则的被彻底的突然推翻,是导致“4、13”强拆流血事件的根本原因:政府要恃权无偿从贫苦工人、居民身上抢劫利益。
2004年3月25日,新疆乌鲁木齐在全区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晨报》上登载,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常青专门点名批评了石河子已经发生过的违法强拆问题,但石河子却顶风作案,20天未到,就有突然袭击制造了更大的强拆流血事件!也根本没有把上级政府和中央政府放在眼里。
“4、13”事件中被关押的部分人名单(姓名为音):
罗会元,男,46岁, 关15天,罚款180元;
巩守平,男,退休工人,关15天,罚366元;
刘玉亮,男,关15天,罚280元;
王勇,女,30岁;妹王瑞,28岁,2人均被关15天,各罚280元;
梅志娟,女,36岁,现场民工,因看不惯现场的野蛮,仅说了一句公道话,
便被关15天,被罚收费980元;
王桂兰,女,47岁,关15天,罚280元;
杨道明,65岁,退休工人,关15天,罚280元;
张小平,女,38岁,待业职工,关15天,罚280元;
孟翠,女,职工,关15天,罚280元;
周公岭,男,35岁,打工仔,仅现场说了一句公道话,关15天,罚280元;
张奎友,女,65岁,退休工人,关15天,罚280元;
兰桂花,女,60岁,关15天,罚280元;
刘洪森,65岁,退休工人,关15天,罚280元;
魏艳,女,38岁,待业职工,关15天,罚280元;
孙海月,女,职工,关15天,罚280元;
焦永森,男,50岁,职工,关15天,罚280元;
陈海林,51岁,罚280元;
更凄惨的是近60岁的老妇邓淑兰(音)女士,在现场被打的满脸是血,还被城管和警察用手把邓的头全部按在水池里,水池顿时成森人的红水,被旁边一位好心的连级武警军官制止说:“不行,这样会死人的”(许多群众都目睹了),邓才免于一死,后被带伤拘留,现放出后,现在家病中,无钱住院,每月吃的100多元低保生活费在五月份被强制停发,现生活相当困难,十分危机!
67岁的工人李志明的骼膊在现场被公安等人员拧断。70多岁的老妇蔼玉珍被关押后,家中无人,其76岁瘫痪在床的丈夫无人照管,从床上摔到地下,昏迷了十几个小时,后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原定4月22日政府操纵的公司要强行进场施工,因惧怕现场小区居民而未敢施工,现在看消息被封锁住了,尤其是各级官吏没有责备,便准备在近日(5月10日前后)进场强行施工,群众情绪异常激烈,新的流血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情况非常紧急!
有家不能归的张友善(音),因在现场仅仅斥责了几句政府的人行凶打人,当场没被抓住,现在扔被追捕。
144团长女团长梁桂花(音)还在强拆后至五一节的今天,在遭到强拆的该42居民小区派了专人盯梢,不断四处打探、调查谁是上访嫌疑人,谁参与上访谋划,哪里的人来调查过此事等,并威胁:“谁也不准上告、上访,严肃处理”等,一片白色恐怖。该女团长梁原在其他团任财务会计人员,后因经济问题于1990年前后被判了3年徒刑。
(大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