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问题在经验论证方面关系到社会实践的方面,例如收入分配、社会地位、机会获得等等。想必大家对这些问题都会有感性上地认识,但究竟在我们地社会中,是一个怎样地状况,需要由一组具体地数据来体现。 看到最近由景天魁等社会学者编著的《社会公正理论与政策》,在书中我看到了一些数据,我深深地被震撼。。。。现节选如下:
1。受教育机会的不公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教育机会分配经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1949-1979,政策导向是促进教育机会均等化,家庭的社会资本、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对对子女受教育机会的影响较小。1978年后,家庭背景对子女受教育机会的影响越来越大,影响力从80年代初的9。9%猛增至90年代的17,9%。
教育部袁贵仁副部长曾领导了一个叫做"中国教育问题与人力资源问题"的课题,调查显示,近10年来,我国教育机会不均问题十分惊人。1998年,我国小学生均预算内经费全国平均378元,最高的为上海1957元,最低的是河南,生均202元,相差近10倍。北京、上海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而贵州初中的毛入学率只有52%。这是1998年的数据,到今年更加无法想象。
城乡教育机会的不公正,特别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对农民教育的歧视。<教育法>规定,农民要负担教育附加费,而城镇居民大多没有这个责任。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基建支出《教育法》规定,城镇由政府负担,而农村则要求乡村负担,部分通过向农民集资解决。由此造成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在师资、经费、教学条件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距。1998年,全国城镇初中生人均预算经费为813,而农村只有486元。
1999,《中国青年报》披露了一份调查,该报告对北京多所高校的2000余名学生抽样调查发现:这些学生28%来自北京,30%来自北京以外的城市,24%来自各地小城镇,18%来自农村,城乡比不少于4:1。如果按照我国城乡人口比为3:7计算,农村孩子与城市孩子上大学机会之比差不多是1:10。
受教育机会的公平属于起点公平,农村孩子在起点上就遭遇如此不公平的待遇,其他一切所谓的程序公正、结果公正之类,均无从谈起。
2。城乡居民差距超过了警戒线
近几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呈迅速拉大的趋势。每年新增的国民收入被少部分富人所占有,一部分居民的收入实际上由所减少。有关专家预测,2000年,我国基尼系数已达0.46,大大超出0.3这一分配不公平的标准线。安五等分法计算,20%的高收入户与20%的低收入户的收入比,全国平均在7-8倍左右。城乡居民的收入比分别是:1978年2.36:11984年1.86:11990年2.2:11995,2.72:12001年2.9:1.
事实上,在农民的收入中,还要减去生产投资和各种负担,而城市居民的收入中还要加入社会保障和各种补贴。所以,实际收入差距可能达到5-6:1
在我国中西部的很多地方,如陕北黄河沿岸的山区农民,人均农业收入才400-500元,农民没钱娶不了媳妇,进不起医院,交不起学费、和打不起官司的现象相当普遍。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差距本身,问题在于1997年以来,年年叫喊增加农民收入,但差距还年年拉大。
3。健康权力不平等。
生 命和健康是人的首要权力。每一个人在生存权面前,都是平等的。
我国长期的政策导致卫生和健康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分配极不合理。世界卫生组织在《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中,对191个会员国1997年的卫生系统资金提供公正性指数进行的排名中,中国排在188位,即倒数第4位。
问题不仅仅是资源数量上的分配不公,问题更在于问题的性质。数量上的不公是一件事,是一个结果。问题是为什么这种现象长期存在并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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