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是享有特权的:非经人大常委批准,不受逮捕。然而一九五五年五月十六日,全国人大代表胡风在人大常委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逮捕了。只是到了五月十八日,胡风都被抓走两天了,人大常委才奉命开会,“批准”了这项逮捕。
至于众所周知的逮捕国家主席刘少椅奇,连事后的“批准”手续都不曾补办,那就更加离谱。
还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时期是打内战用的,建国以后成了正规的国防军,是保卫国家抵抗外敌的。然而“六四”一役,邓小平私自调动几十万国防军对内宣战,向中国公民开火,经人大批准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权利,已被中宣部和秘密警察破坏殆尽,作为宪法的制定者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人大,保护过哪个公民拥权利?对破坏宪法的犯罪者敢说一个“不”字吗?
所以,人大只是一颗奉命举手的橡皮图章而已。因为是“最高权力机关”,所以图章就做得特别大,以便显得神气。然而做得再大,也不过是中共手中的玩物;谁也没有把它当一回事。
不料,最近这个橡皮图章倒是真的行使起“最高权力”来了。它对香港的政制改革行使起“释法”权来了。 联国“释法”,就是它可以按了中共的需要对香港《基本法》进行“不容置疑”的“解释”。按照它对这种“解释”的“解释”,就是这种“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换句话说,它的“释法”就是“立法”,凡对“释法”有异议者就是对抗国家。你们想二OO七年直选特首吗?不行。你们想二OO八年普选立法会议员吗?不行。
《基本法》和《中英联合声明》都保证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都承诺香港逐步过渡到民主政制,而现有的特首和立法会议员的产生办法只是一种过渡性的措施,政制的改革,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范围的事情。然而现在的“人大释法”粗暴地破坏了《基本法》,撕毁了自已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背弃了自己应当承担的国际义务。
这个橡皮图章怎么一下子硬了起来,变成打人的大棒了呢?
其实它一点也没变。橡皮图章本来就有一个木柄,既可以盖章,又可以打人,全看主子的需要而定。需要用印的时候,它是图章;需要打人的时候,它就是大棒。如今“人大释法”,用强力对付港人,那是因为理屈词穷,只好来硬的,于是图章也就变成大棒了。
(动向5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