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说有幕后黑手?
从案情判断,我们可以排除随机事件的问题。据南非警方表示,事件发生地并不是属于高犯罪率的地区。如果是随机案件,那么不凑巧刚好碰上神经不正常的歹徒,那么他应当是随便放枪就逃。但这次枪击,枪击者在侧后面开枪,直到两车并排行驶时还在继续开枪射击,扫射持续约有10秒,因此枪击是有明显蓄意的,不是普通的犯罪案件。
据受伤的法轮功学员梁大卫说,“当攻击者接近我们时,他们开始打了好几枪。当我看到这些人在我们加速时他们也加速,放慢速度时他们也减速,我非常吃惊。”梁是当时的司机,从梁的描述可以判断,在梁受伤前,枪手已经打了好几枪,然后还试图调整速度再度进行攻击,枪手用军用AK47连续开枪,至少5枪击中车身,这可以判断是明显的执意杀人。南非警方也已经把案件定性为谋杀未遂案。
* 可能的动机
既然有这样明显的杀人故意,而且杀手显得头脑清醒、相当精干,对这样后果严重的案件,中间就必然具备强烈的犯罪动机才能促成。那么有可能的那些动机呢?
一个是劫财。但是这个推测轻而易举就可以否定。谁会在高速路上那么不容易制伏被劫对象的地方去抢钱呢?除非被劫对象人数很少,可以比较容易得手,而且可以完全确定是大款,值得一搏,但法轮功学员5人一车,也不是富翁,显然不符合这些条件。当被枪击的车辆严重受损而停下来的时候,凶手驱车逃离现场,没有抢夺财物,劫财的动机已经可以完全排除。
再一个是仇杀。仇杀必须有很强的个人恩怨。法轮功学员从澳洲远道而来,在当地没有个人的恩怨,因此不会与当地的人有什么仇结。那么在澳洲,法轮功学员也没有这样的个人恩怨。而且他们从机场出来不到两小时,如果澳洲一般个人恩怨,他怎么能够清楚知道这些人的行程,而能够及时找到杀手来行刺呢?如果真有那么深仇大恨,花那么大精力了解行踪,又千里迢迢从澳洲追到南非,为什么当车子被打坏停下来的时候,有一个更好的复仇机会他反倒放弃了呢?这显然无法解释。因此,可以判断枪击者不是为了进行仇杀。
既然劫财与复仇都不是,那么就只有特别任务可以解释了。这些法轮功学员此行的唯一诉求,是要通过法律途径制止迫害,起诉曾庆红。他们没有什么个人的恩怨、仇敌。一个无恨无仇、素不相识的当地人,不会无端对他们这样狠下毒手,法轮功海外抗争5年了,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恶性事件。因此,如果有人要针对法轮功学员下手,那么就只能是针对他们起诉的诉求。真正对法轮功学员仇恨或害怕,一定要阻止这个诉求的,当然就是曾庆红本人与南非中领馆。其他人一般人毫不相干,除非被前者安排任务。
事实上,同梁大卫一同前往南非的李麒忠在离开澳洲的前几天接到恐吓电话。他那辆具有醒目法轮功标志的面包车前二个月,在悉尼中领馆附近遭到严重破坏,四个轮胎被扎漏气,全部玻璃被敲碎,车身被喷漆涂鸦。而法轮功学员梁大卫,在三年前到香港参加法轮功集会活动时,就被列入黑名单内,被拒绝入境。他车后面有法轮功标志,玻璃门几次被破坏,但没有偷东西。因此他们确实一直处于被监视状态,而监视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是因为他们炼法轮功。他们事前遭到的恐吓,充分显示他们遭枪击与他们的法轮功身份、与他们起诉曾庆红是紧密联系的。因此,从动机方面顺藤摸瓜,最后就摸到曾庆红这儿来了。
* 胆量与能力条件
一个重大事件要发生,动机是一个因素,同时还得具备胆量与能力条件。如果比较一下曾庆红与南非中领馆,可以想想,在外国领地上进行枪击凶杀案,中领馆即使自己想干,事件重大,也不能不小心谨慎。而且来访的是曾庆红──江泽民的心腹大管家,在不知道他的想法之前谁敢造次?产生大的负面影响,万一不合其意,中领馆的人不但可能乌纱帽要丢掉,甚至可能身家不保。因此,对此事的处理,曾庆红应该是最后的拍板者,尽管事件的具体执行很可能是由中领馆牵线,或曾庆红下面的特别安全系统与地方霸头甚至与黑道直接联系。
再看看曾庆红,属于太子党,又是江泽民的心腹,心狠手辣,无法无天,惯于采用高压强硬黑社会手段对付对手,在官员内部被称为杀手。最近香港一系列议员、艺人遭黑道恐吓事件,就与曾的处理方式相关。在对待国际事务上,中共官员,包括江泽民自己,通常都是表面作秀,虚伪欺骗显示温和,唯有曾庆红从来不遮掩自己的强硬手段。因此,曾庆红在南非用同样手法对待法轮功,可以说是正符合他的性格。其他人基本上不可能有这样出格的胆量,更不会有那样狠毒的性格。
从能力条件来说,这次事件能够发生,而且发生在法轮功学员从机场去目的地的途中,中间只有两个小时时间,如果没有事先安排,没有及时跟踪,是根本就不可能在时速为110公里的高速路上同向相遇的。因此,一定有人事先准确知道了澳洲学员的行程,预先埋伏在机场附近,密切监视。这免不了需要一个广大的特工情报网。这些法轮功学员行前遭到恐吓,其实为这次事件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谁会去恐吓法轮功学员起诉曾庆红的努力呢?谁有能力来监视,谁有全球特工运作系统呢?这些当然都与主管特工系统的曾庆红脱不了干系。
由此可见,从枪击案的动机,胆量与能力来看,曾庆红是最具备条件的一个。这样一次雇凶杀人的恶性事件的发生,只有从曾庆红手头的特工网络、心狠手辣的性格与法轮功学员起诉曾本人的诉求才能得到解释,因此,幕后黑手最后只能锁定在曾庆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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